烟草在线专稿 吸烟与控烟是一对互不相容、相互冲突的矛盾体。当“矛盾体”交织一起时,处理起来非常麻烦,这需要处理者有正确的认识,有理性的思考,有恰当的方法,从而避免矛盾冲突升级,避免产生更多的负面反应,进而影响行业的稳定发展。在笔者看来,应该一分为二看待“吸烟与控烟”问题,一方面当前抓禁控烟特别是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是大势所趋之事,是不可抗拒的潮流。另一方面,吸烟又有着现实需求,尤其是正处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生活和工作压力巨大,对许多年青人来说,生活和工作都不容易,精神压力大,于是他们习惯选择抽烟作为缓解精神压力的首选方式。现阶段乃至将来更长时间内,卷烟需求依然存在而且必将长期存在,烟民需求这是客观现实,无法改变。那么如何调和“吸烟与控烟”矛盾体,如何既做到尊重吸烟者的需求,又能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呢?必须做到吸烟贵在“文明”,控烟重在“理性”,唯有将两者有机融合,才能取得满意效果。
一、吸烟贵在“文明”
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有关控烟组织要想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想广大公民特别是烟民加大公共场所禁控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千方百计地引导烟民切实做到文明吸烟。也就是让烟民意识到“吸烟”虽是个人爱好和自由,但是公共场所不是烟民私家场所,公民个人行为在公共场所必须受到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以及相关的公俗良序约束。在法治日益健全的社会里,公民拥有高度的个人自由,但是个人自由必须服从于大众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一点毫无疑问,不可讨价还价。因此在公共场所烟民吸烟的“个人自由”是应该受到限制和约束的,不可能无拘无束,肆意放大。
烟民吸烟必须做到“文明”,即自觉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不吸烟的他人面前肆无忌惮吸烟,不在小孩面前吸烟。要想做到这一点,烟民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个人自身素养修炼,加强吸烟行为的控制和约束。在公共场所自觉不吸烟,即使烟瘾复发也必须寻找吸烟室,去吸烟室吸烟。再者文明吸烟还要做到不随意乱扔烟头,洒落烟灰。这看似小事其实也反映出吸烟者的文明素养,文明之举。乱扔烟头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乃至人身安全隐患,乱洒烟灰,是不讲究卫生的一种表现。这与现代文明社会,高素养大众潮流格格不入,作为吸烟者不仅要认识到这一点,更要自觉做到这一点。吸烟贵在“文明”,烟民要让自己在吸烟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彰显文明素养,包含“文明元素”,做到“文明形象”,真真切切地把吸烟当做是烟民的一种“文明行为”的展示,一种自我形象的反映。
二、控烟重在“理性”
笔者认为“控烟”需理智,特别要防止在控烟过程中出现“三化”不正常现象,即防止片面化、绝对化、扩大化、要做到理性。这是因为吸烟在中国有着数百年的历史,还存在着客观的市场需求,这就决定了烟草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不是简单说禁止了之。方法简单,手段粗暴地控制烟草,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吸烟是烟民的刚性消费需求,暂时还找不到可替代物品。因此短期乃至更长时期内,广大烟民不吸烟是不可能的。一直以来不少控烟人士对烟草行业看法比较片面,总认为烟草行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甚至连烟草赞助希望工程也有人说事。更有甚者,总认为咱们国家控烟为何进展缓慢。其实控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控烟也要依法进行。其实允许烟草业的正常、有序稳定发展对国家和公民都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什么这么说?“利民”毫无疑问是满足了烟民需求,服务了社会,防止烟民出现怨声载道情绪。“利国”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满足烟民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烟草烟的稳定发展每年都为国家上缴数以千万亿税收,很好地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同时烟草在济贫救困、赈灾助学等方面也有出色的表现,这是都是难得的,展示了社会积极的正能量。为此控烟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一禁了之,要理性,当下重点应该抓好一切室内外的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妇幼院、幼儿园、公园、候车室、飞机、公共汽车等场所的控烟工作,做到“理性”为先。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加大宣传和监督,加大引导和劝诫,而不是简单的罚款。
吸烟与控烟,迫切需要科学合理对待。引导吸烟者在吸烟时贵在“文明”,同时作为管理者要做到控烟重在“理性”,将“文明”吸烟与理性控烟两者有机结合,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达到完美和谐,两厢情悦。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