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来盒烟”,老张站在柜台前坦然地说,我伸手把烟递给他,然后高兴地告诉他:“我店新进了黄金叶(爱尚)。”一边说话一边我又把条盒递给了他,老张看着条盒,若有所思的翻过来翻过去的看,我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得出他有购买的欲望,但还拿不准最终的决定,所以我不假思索的把烟递给了他,让他品尝,然后给他讲解烟。
所有的新烟在我店的初售情况大致都是这样,当然也有专喜欢吸食新烟的顾客用不着我介绍,他便会主动询问有什么新烟。因为我长期总进新烟,当然这也和一些顾客长期养成的习惯有关系,这就要求我必须把新烟放在显眼的地方,做好陈列,以满足为顾客长期供给的需求,这就要掌握好销售量与库存的关系,不要让顾客总是高高兴兴进来,垂头丧气的走掉。抽烟人的事情只有抽烟人知道,虽然有时他也买一点别的烟代替,但总不是他的意愿,长此以往总是缺货会让他觉得有种被戏弄的感觉,惹得他莫名的恼火,这就会无端的丢失顾客。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我们作为零售终端,卖烟的时候必然会做一些解说,我们可以通过烟草公司召集零售户集体培训讲解,充实零售户对新烟知识的认知,只有零售户的烟草知识充实了,才有可能面对面传递新烟草的知识。另外,我们还可以做好卷烟陈列展示。其实,顾客是否来买都来自于他们的内心,吃惯嘴跑惯腿,哪里好就往哪里走,所以良好的经营也是一种很好的广告,销售者只是起到一个解释供给的功能,也就是说面对面,锣对锣,口头的传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推销,它比广告更具有威力,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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