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理性控烟 > 正文

2014年世界控烟履约进展报告(上)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东方烟草网 作者:
A+ A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网报道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全球控烟运动的纲领性文件。自2005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以来,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推动下,各缔约方控烟履约工作不断推进、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第六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总结了世界控烟履约工作的最新进展。本报三四版刊登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研究人员撰写的《2014年世界控烟履约进展报告》。

  ——编者

  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六届缔约方会议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烟草价税措施的实施指南,提出了烟草种植替代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建议,决定加强对电子烟的管制,并呼吁《公约》缔约方尽早批准《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以促使其早日生效。在世卫组织的积极推动下,世界控烟履约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全球控烟运动持续高涨。

  《公约》缔结情况

  2014年,埃塞俄比亚、萨尔瓦多、津巴布韦加入《公约》。到2014年年底,《公约》缔约方总数为180个(图表1、图表2)。截至目前,美国、瑞士、阿根廷、古巴、摩洛哥、莫桑比克、海地7个国家已经签署,但尚未正式批准《公约》;印度尼西亚、马拉维、摩纳哥、索马里、南苏丹、安道尔、多米尼加和厄立特里亚8个世卫组织会员国既未签署也未加入《公约》。

图表1 历年批准/加入《公约》的缔约方数量 (单位:个)

图表2 各年度累计批准/加入《公约》的缔约方数量 (单位:个)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签署和批准情况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继《公约》之后烟草控制领域的第二份国际法律文书,旨在落实《公约》第15条关于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的规定。《议定书》于2012年11月在第五届缔约方会议上通过,2013年1月10日开放供签署。我国与法国、加蓬、利比亚、缅甸、尼加拉瓜、巴拿马、韩国、南非、叙利亚、土耳其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于1月10日当天签署。

  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有54个国家或组织签署《议定书》,包括欧盟、英国、德国、法国、韩国、爱尔兰、挪威等。2013年12月20日,尼加拉瓜第一个批准《议定书》。2014年,共计5个国家批准《议定书》,分别为乌拉圭、加蓬、蒙古、奥地利、西班牙。《议定书》将在第40个缔约方批准后的第90天生效。

  《公约》相关条款履约进展

  ——第5条“一般义务”

  一、烟草控制战略、计划或规划。

  据世卫组织2014年数据显示,其统计的169个《公约》缔约方(不包含安哥拉、古巴、多米尼加、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几内亚、利比里亚、尼加拉瓜、赞比亚、佛得角、几内亚比绍11个缔约方)中共有94个已制定并提交了国家多部门综合烟草控制战略、计划或规划,占统计国家的55.6%,比2012年提高4个百分点;共有44个缔约方将烟草控制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公共卫生或卫生促进战略、计划或规划,占统计国家的26%,比2012年下降两个百分点;共有16个缔约方在非特定国家战略、计划或规划中纳入了公约述及的所有烟草控制内容,占统计国家的9.5%,比2012年下降3个百分点。

  2014年6月,芬兰提出了名为“迈向无烟路线图”的行动计划,预期到2040年,15岁至64岁的芬兰人使用烟草制品的比例不超过2%,基本实现全国无烟。该计划涵盖了规范烟草制品的包装,定期增加税收,在住宅物业、私家车(有未成年人乘坐)、游乐场、游乐园和海滩等区域扩展无烟政策,限制使用新型烟草产品,加强对卫生系统戒烟服务的支持等内容。

  2014年9月,法国提出新的国家烟草控制计划(2014~2019)。计划主要包括(不限于)三个重点领域的防控措施——保护青少年、帮助吸烟者戒烟和调整烟草经济政策。

  在烟草控制规划中,各缔约方均把降低吸烟率作为重要目标。例如,日本将控制吸烟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并确定将吸烟率降至12%;阿联酋在其2021年愿景计划中将全国吸烟率目标设定为从目前的26%降低到16%;新西兰计划到2025年把吸烟率降低到5%。

  根据世卫组织2014年数据显示,其统计的169个缔约方中共有114个国家提供了成年人口吸烟率的有效数据,其中吸烟率在2%~17%的有31个,17%~32%的有70个,32%~47%的有12个,47%~62%的有1个(基里巴斯61.3%)。就青少年吸烟率问题,共有118个国家提供有效数据,其中吸烟率在5%以下的有28个,5%~20%的有70个,20%~30%的有14个,30%~45%的有5个,45%以上的有1个(帕劳47%)。

  近年来,一些缔约方通过积极有效的控烟政策和措施初步实现了吸烟率的下降。

  2014年,日本成年男女合计吸烟率为19.7%,首次跌破20%大关。该数据连续19年刷新历史最低纪录。其中,2014年,日本男性吸烟率为30.3%,较上一年度下降1.9个百分点;女性为9.8%,较上一年度下降0.7个百分点。而在日本吸烟率最高的1966年,成人吸烟率为49.4%,在不到50年时间里,日本吸烟率下降近30%。

  英国吸烟率从1974年的46%逐步下降到2013年的19%,其中成年男性吸烟率22%,成年女性吸烟率17%。而11~15岁年龄段的吸烟率已经下降至历史最低水平(3%)——这是自1982年每年进行一次调查以来的最低水平。

  在大多数缔约方控制吸烟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仍有部分国家吸烟率没有得到较好控制,吸烟人口及比例出现小幅上升。如埃及成年人口吸烟率由2009年的20%上升到2014年的24.4%;巴林成年女性吸烟率从1991年的5.7%上升到2014年的7.01%。

  二、组织机构建设。

  截至2014年,世卫组织统计的169个缔约方中已经建立烟草控制联络点的缔约方共计123个,占统计国家的73%,比2012年上升2个百分点;国家烟草控制协调机构107个,占统计国家的63%,比2012年下降1个百分点。

  2014年,巴哈马在其内阁讨论通过的《烟草控制法案》中规定,设立一个国家协调机制。尼泊尔成立了烟草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部门,并由其负责起草国家烟草控制计划。

  三、烟草控制法律制修订情况。

  2014年,俄罗斯、澳大利亚、英国、新加坡、韩国、沙特阿拉伯、爱尔兰、巴西、土耳其、阿联酋等20多个缔约方制定了新的综合性烟草控制法律或针对性禁止措施;新西兰、埃塞俄比亚、菲律宾、牙买加、肯尼亚等缔约方对原有的烟草控制法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

  这些新的控烟法律或措施覆盖领域更加广泛,监管更加严厉。除了进一步扩大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提高烟草制品税率、要求卷烟包装使用图片警语或大幅提高图片警语面积外,重点调整了以下内容:扩大烟草类相关新型产品的禁止范围,将无烟气烟草制品、电子烟及水烟的生产、销售列入限控范畴;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环节最低法定购买年龄;加大禁烟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缩小烟草广告传播的媒体范围,限定烟草广告播放时间;限制散装、单支烟草制品的零售经营等。

  ——第6条“有助于减少烟草需求的价格和税收措施”

  世卫组织认为,通过有效提高烟草税率及其制品的市场零售价格,是减少各年龄段,尤其是未成年消费群体消费量的最有效方式。2014年,《公约》第六届缔约方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约》第6条实施指南。截至2014年,全球有超过60%的缔约方制定了有助于促进减少烟草消费的烟草制品税收政策以及适用的价格政策,较2012年增长近10个百分点。

  2014年,世卫组织统计的169个缔约方中仅征收从量税的有28个,仅征收从价税的有14个,既征收从量税又征收从价税的有84个。全球超过70个缔约方在适用上述税收征收种类的基础上,还设定了其他更为复杂的税收制度。

  ——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

  《公约》要求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内公共场所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并建议在“适当时”将禁烟范围扩大到其他公共场所。

  世卫组织2014年统计的169个缔约方中,有137个缔约方制定并实施了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图表3),占统计国家的81%,与上年基本持平。有114个缔约方建立了相应的执法机制,并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随着全球烟草控制的深入推进,绝大多数缔约方已经实现了在飞机、医疗场所和地面公共交通工具内完全禁烟。40多个缔约方要求在私人工作场所、餐厅、酒馆、酒吧完全禁烟。

图表3 缔约方不同效力等级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数量 (单位:个)

  2014年,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俄罗斯、巴西、韩国和尼日利亚等缔约方在公共场所禁烟上取得明显进展。无烟环境立法继续呈现出范围不断扩大、处罚日趋严厉的特征。

  阿尔巴尼亚2014年修订了该国2006年出台的控烟法案,并于8月23日正式实施。新法案规定工作场所、医疗机构(除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教育机构、公共运输设施(包括出租车)、室内商场、酒吧、饭店、迪斯科舞厅和夜总会、文化体育设施、私人住宅建筑的公共领域以及其他封闭的公共设施全面禁烟,并首次对在酒吧、饭店等场所的限制区域内吸烟的顾客实施罚款。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在2014年颁布禁令,禁止在该州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园内吸烟。这项禁令同样适用于野餐区、露营区、海滩、瞭望台、步行道和国家公园的道路。

  俄罗斯于2014年6月1日将公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