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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赴玉溪进行广告法修改调研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玉溪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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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玉溪消息  2014年11月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一行4人到玉溪市就广告法修改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广告法修改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春文、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赵全、玉溪市人大副主任李有明、市政府副市长解仕清、红云红河集团总裁武怡、以及红塔集团、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卷烟零售户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议围绕“广告法修改意见中,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有些意见则认为我国目前还不宜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但可以进一步严格限制”进行了广泛讨论。与会代表分别从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情不相适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规定有抵触、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会导致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泛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不符合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所承担义务的要求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表示,广告法修订草案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是我国有史以来做出的最为严格的烟草广告控制规定;广告法修订草案既在现行广告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了对烟草广告“广泛禁止”的要求,也保障了烟草产品作为商品的基本权利;广泛禁止而不是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规定,遵循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广泛禁止”立场,也体现了《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中有关“将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范围扩大”的要求,明确表达了我国控烟履约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对于广告法修订草案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代表们建议保持修订草案相关条款表述不变。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本次座谈会是一个务实、高效的会议,与会代表都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把本次座谈会收集起来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座谈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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