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西安日报》报道
公共场所禁烟令流于形式
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对生命健康的尊重,也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应全面禁烟,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记者近日走访医院和车站等多处地方,对陕西省西安市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进行了调查。
禁烟标志设置到位有人视而不见
在西安北站,进站口垃圾桶上方的灭烟处堆满了吸过的烟头,三三两两的人陆陆续续在此吞云吐雾。“抽上两口,里面就不能抽了。”一位旅客说。记者走进候车室,卫生间、检票闸口均能看到“请勿吸烟”的禁烟标志;候车室旅客都很自觉,并未发现有旅客在此吸烟。但在列车站台上,虽然车站广播循环提醒着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西安北站候车室、站台等区域严禁吸烟……”但仍有部分旅客趁着开车前的间隙,在站台上抓紧时间“过把瘾”。
西安市中心医院三楼是儿科门诊,楼道一端的紧急出口处,几位家长正在这里吸烟。“其实吸烟的人也知道,医院内是禁止吸烟的,但就是忍不住要抽两口。”一位来给孩子看病的家长告诉记者。记者随后在医院各个楼层的门诊所在区域发现禁烟标示随处可见。根据相关规定,许多医院都是“无烟医院”,但部分烟民对于抬头可见的禁烟标示却“视而不见”。
北郊凤城四路的一家餐馆内,适逢就餐高峰时段,公共区域也悬挂有禁烟标示,但饭前饭后仍有一些食客旁若无人地抽起烟来。饭店服务员坦言,对于这种行为,他们不能过多干涉,“其他就餐客人也没提出意见,我们要是说什么就显得不合适。”
公共场所禁烟难在哪
早在1998年9月1日,西安市就开始施行《西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规定影剧院、室内游泳池(馆)、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学校以及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共场所禁烟依然任重道远。
长久以来,朋友间相互敬烟一直都是一种传统的社交礼仪。一直从事销售业务的郭可辉说:“烟民们已经习惯这种方式,尤其是在吃饭、谈生意的时候,对方大多都是自己的朋友、客户,这时如果对方吸烟,你怎么好意思让对方把烟掐灭呢?”郭可辉说,原来自己也是不吸烟的,但几年下来,在你来我往的敬烟中,在一些场合偶尔也会抽上几根烟。
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让公共场所禁烟不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室内公共场所都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无论是在商场、医院、车站还是餐馆等地,虽然相比以前,吸烟的现象确实在减少,但卫生间、楼道口等死角区域却仍是烟民们经常活动的区域。这些区域,很少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去劝阻烟民。此外,尽管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中有相关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却很难见到有谁因为吸烟被罚款。
公众的纵容也是公共场所禁烟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共场所禁烟本应是个人利益与公众健康的博弈,但从现实来看,许多公众对此行为或许很憎恶,但在言语和行动上并不会去阻止。长期从事行政工作的徐博睿就能代表一部分公众的想法:“办公室有人吸烟,虽然自己很反感这种行为,但大家都是同事,自己也不好意思去提醒别人,只能吸着二手烟。”徐博睿们似乎并不明白,正是这种纵容,才使得让烟民们在公共场所放下烟枪变得更不容易。
市民建议公共场所配备禁烟志愿者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日常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工作场所。如何能有效施行公共场所禁烟规定?部分市民和专家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尝试在公共场所配备禁烟志愿者,对一些试图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进行劝阻。”市民徐勇提出,配备禁烟志愿者,不仅能有效减少公共场所吸烟的人数,而且在多次的劝阻中,还能让烟民们逐渐作出改变,慢慢达到公共场所禁烟的目的。记者查阅《西安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现其中有如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在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内有人吸烟时,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专职劝导员的力量配备明显不足。
从立法角度看,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就曾建议加快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可为西安市公共场所禁烟提供有益的参考。他认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禁烟范围应涵盖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包括领导干部的办公室、餐饮及娱乐场所等。对规定的禁烟场所实行100%全面禁烟,不设吸烟区(室);对酒吧、餐厅等暂时实施全面禁烟有困难的场所,可分步骤实施。在处罚方面,冯丹龙认为,应实施足以达到惩戒个人和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接受记者调查的大部分市民群众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不能仅限于口头宣传,只有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到实处,才能不让公共场所禁烟令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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