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新烟草》报道
【事例】
前不久,零售商户李先生去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场同时赠送了一个热水器。李先生把热水器拿回家后只使用了一次就有故障了,他找商场要求更换一台热水器,或为其修理。但商场说赠品不同于买品,因为属于无偿赠送,故不能享受与买品同样的待遇,因此不同意更换或修理。那么,当我们遇到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该怎么办,能否向商家提出索赔等要求?
【评析】
“有买有赠”是目前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实际生活中,当赠品遇到质量问题时,商家往往以消费者并未支付相应价款、是无偿取得为由,拒绝对赠品承担质量责任。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既是错误的,也是不合法的。赠品也是商品,也要有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现实中,商家的促销活动与消费者并非是无偿赠与关系,而是附带义务的,赠与的前提是消费者要买商家的商品,属于附带义务的赠与。
本案例中,虽然李先生没有对赠品热水器本身支付相应价款,但他是通过购买更大价值的商品(电视机)才获得领取赠品热水器的机会的。可见,商场向李先生提供热水器的行为并非无偿的,而是有条件的“赠送”,属于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商场就应该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商场提供的赠品热水器质量也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是合格的产品才可以;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商场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为此,李先生可以先与商场交涉,如商场拒绝更换或修理热水器的,李先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
很多商户经营的商品种类较多,比如酒类、茶类、副食、日用品、卷烟等,对于酒类、茶类、副食、日用品等会采取“有买有赠”形式促进销售,本案例提醒我们:给顾客的赠品一定要保证质量,而且要有完善的“赠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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