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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偷盗,商家亦不能“越俎代庖”

2012年11月28日 来源:长江网 作者: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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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长江网报道  有不少孕妇在超市或者商场偷窃的新闻,但很多时候那些店主都碍于她们的身体状况,只能报警求助,不敢当面制止。但最近在广州新市,有位孕妇在偷盗的过程中被超市捉住,这一次,她就没那么好运了。广州一孕妇因在超市偷奶粉被殴打致骨折。(搜狐视频 2012年11月26日)

  视频公布后,一时间网友众说纷纭,有对打人者的“残忍”行径表示严厉谴责的,也有对近年来频频出现孕妇偷窃事件表示愤慨和痛心的,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笔者看来,纵有万千理由,稍有良知的人也不可能对一个怀孕的准妈妈拳打脚踢,庆幸的是腹中胎儿没有受损,否则真是“罪孽深重”了,毕竟妈妈再不对,腹中胎儿也是无辜的。再说孕妇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叱强凌弱”不应该是中华民族的性格,对打人者的暴力行为,我们不光要谴责、要批评,不予支持,还要引发更多的思考。

  不可否认,孕妇盗窃,在各地并非个案。只要在互联网上输入“孕妇+盗窃”的关键词,就能搜索到大量类似报道,案例可以说是遍及大江南北。为何孕妇盗窃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无非是这些孕妇抓住人们同情弱者的心理而已。很多店家就表示:对于这样的“大肚妇”,他们虽然恨之入骨,却无可奈何,报警求助似乎是唯一办法。像今日之孕妇偷窃挨揍之事实在是特例中的特例。笔者也曾访问过从业多年的老警察:“对待这样的孕妇盗窃者,很多情况都是罚点款教育教育就放走了”如此不痛不痒地处罚力度,与因偷窃而得到的暴利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难怪让这些“无良”孕妇“趋之若笃”、“蔚然成风”。有报道称某一孕妇惯偷者就曾说:“在她们老家,怀孕后如果不出去偷窃,那就是浪费生财之道”。听听,居然将这自古被人唾弃、不齿的偷窃行为发展成一个庞大的产业,变成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如此“一心为钱”不知道义廉耻的“恶妇”实在是不值得同情,挨打也活该!

  当然,对于个别孕妇的偷盗行为我们除了“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感觉可恨之外,还应该规范公民的法律行径和增强商家的法律意识,毕竟商场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力,小偷也是人,打人就是侵犯公民的权力。百姓也好、孕妇也罢,只有在平等的法律制度下人们才能过的越来越好,所以笔者也劝诫那些动不动就搜身或时常挂着“偷一罚十”的商家,再碰见类似事情还是让警察处理好了,千万不要“越俎代庖”超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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