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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到期店主拒绝搬走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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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国今报》报道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但租户拒不返还门面,继续占用经营,虽经法院两审判决仍不予履行。1月29日,柳州市柳南区法院对飞鹅路逸夫小学周边6家门面实行了强制腾空。

  市民周某一直租用逸夫小学门口一家门面经营。2009年1月1日,学校和周某签订门面租赁协议书,约定周某的门面租用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日,柳南区教育局下发通知,为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学校出租的校舍、场地必须于2010年3月31日前收回。因此,在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逸夫小学要求收回门面,并于2010年1月19日、3月3日、8月11日数次发通知给周某,但周某未予返还,至今仍占用门面。无奈之下,2010年9月10日,学校向柳南区法院起诉,要求周某立即返还所占用的门面。法院一审判决周某向学校返还其租用的门面。周某不服,提起上诉。之后,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但是,判决书送达后,周某仍拒不返还门面,继续占用营业。经多次交涉未果后,逸夫小学向柳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逸夫小学周边还有5家门面,都属于同样的情形。

  1月29日,法院、检察院、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对逸夫小学周边的6家门面实行强制腾空。这些门面从事美容美发用品、鞋店、餐饮、机械设备等行业,业主本人在场的,执行人员当场清点、封存门面所有物品,业主本人不在场则由社区工作人员作见证进行清点,封存物品被统一拉走。事后,法院将通知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认领回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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