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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卫生部网站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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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卫生部网站报道

    国卫宣传发〔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爱卫办:

  2014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7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提高烟草税》)有关要求和国际控烟经验,提高烟草税价是最有效的单项控烟措施,不仅可以降低吸烟率,防止青少年吸烟,还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现将开展第2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应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创建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活动,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落实“十二五”规划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积极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将控烟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评优指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暗访评估,及时通报结果,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

  二、认真做好烟草流行监测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利用适宜时间节点发布各省2013年青少年吸烟调查结果。倡导提高烟草税价等有效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控烟干预工作,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关注,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认真做好2014年全球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

  三、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办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结合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组织开展“携手灭烟,拥抱晴天”无烟环境倡导等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立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于5月启动“支持公共场所禁烟,为自己为他人”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各地要配合国家级控烟公益广告投放工作,组织地方公益广告投放工作。动员媒体参加2014年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http://health.sina.com.cn/z/zgkongyan/index.shtml)。有关控烟公益广告、展板等工具包可登陆中国烟草控制资源中心(http://www.tcrc.org.cn/)和网络U盘(http://yunpan.360.cn/,账号:v_kongyan@126.com,密码:cdc kyb2014)下载。

  四、积极推进戒烟服务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规范戒烟门诊,积极推进简短戒烟服务,提高医务人员戒烟能力,为广大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戒烟。开通12320卫生热线的地区,积极开展热线戒烟服务工作。推广4008885531专业戒烟热线。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2014年世界无烟日相关工作,并于6月30日前提交2014年世界无烟日总结至我委宣传司。活动相关资料,请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联系。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联系人:林昊翔、夏晶

  联系电话:010-69782323(兼传真)、68792873

  电子邮箱:xiajing@nhfpc.gov.cn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联系人:杨净淇、熙子

  联系电话:010-63185150、63180156

  传真:010-63188036

  电子邮箱:chinatco@126.com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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