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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点击:公共场所能不能分类禁烟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天府早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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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天府早报》报道  2月27日,成都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进入第三天,有几位委员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有关公共场所禁烟的建议。“虽然‘禁烟令’已经实施,但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大有人在。”对此,特邀组的委员陈秉刚建议,精细划分公共场所禁烟区域的具体范围,明确禁烟执法主体,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和手段。

  民建界别的政协委员彭浩轩也建议,对酒楼或茶楼进行分类,“比如,可以像驾照一样分类,A类是‘本店可吸烟’,B类是‘本店均禁止吸烟’,C是‘本店设有吸烟区’,D类是‘本店有部分无烟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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