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鲁中网报道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2014年淄博市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希望能借此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公共场所切实落实相关卫生要求。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规定公共场所禁烟的城市之一,淄博市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那么淄博现在的“禁烟环境”是怎样呢?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公共场所禁烟还有点难
近日,记者走访了淄博市内多家超市、影院等公共场所,发现禁烟情况良好,但在车站、KTV、网吧、台球厅等场所,却仍是烟雾缭绕。
8月6日,在张店区柳泉路和共青团西路附近一地下台球厅内,虽然墙上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是多数来打台球的市民都对此置若罔闻,不少人一手拿着台球杆,一手拿着烟,一边打台球一边抽烟。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烟民,他们均表示,出来打台球就是为了放松,抽烟也是一种辅助的放松方式,多数情况下是因为烟瘾上来了忍不住,还有的是因为“等别人打球的间隙比较无聊,所以点支烟也能打发下时间”。对于这种行为,服务人员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对吸烟的顾客视而不见。
12:00许,记者又来到张店区柳泉路上一购物商场,记者发现在商场内吸烟的人不多。但在同样被列为禁烟区的卫生间内,记者发现了不少烟头。商场的保洁人员表示,“有时我们碰到吸烟的市民,也会上前制止,但是平时商场内人流量那么大,只凭我们的力量也是很难确保市民能在商场内禁烟的,还是要凭他们自觉。”
此外,不少出租车司机也觉得“有苦难言”,虽然不少出租车上都明确贴有“车内禁止吸烟”,但还是有一些乘客在车上吸烟。
禁烟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5年淄博市就出台了《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根据规定,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禁烟: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各类营业性的会堂、会议厅(室);体育馆的观众厅和比赛厅,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展示厅;书店和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的经营场所;客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候车室;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学校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游艺室等教育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按照当时规定,市及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机关。公安、教育、文化、体育、环保、宣传、新闻等部门和各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2011年5月1日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开始全面禁烟。
8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淄博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王桂,王桂告诉记者,“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个问题,我们并没有处罚权,只能以劝导为主,所以面对的执法环境并不理想。”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了解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基本状况,了解消费者对控烟的知晓情况。”王桂介绍,目前要求凡是发放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都要张贴禁烟标志。
接受采访的一些市民也表示,要形成良好的禁烟环境,需要有关部门的努力,需要烟民的自觉,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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