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华夏经纬网报道 2012年5月31日正式实施的《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烟法规。时隔两年,黑龙江省哈市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如何?市民有何变化?记者走进哈市部分公共场所调查了解。
公共场所重灾区
有人漠视有人劝阻
记者首先来到人流最为密集的哈尔滨火车站。这里的候车厅三年多前就已经取消吸烟室,可仍有旅客“转战”于卫生间或是少人注意的走廊。在第二候车厅洗手间,记者看到一个男子坐在椅子上吞云吐雾。虽然“禁烟”的警示标语抬头可见,但他依然我行我素。 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上前劝阻,该男子反驳说:“我有票,咋不能抽烟?”记者采访了该工作人员,她说:“哈站每日客流量大,吸烟的旅客多,监督起来有很大难度。工作人员只能是监督,举报来不及,处罚咱没执法权。”
在第一候车厅,一名男子在卫生间刚掏出一支烟,就被一旁戴着“防烟控烟”袖标的工作人员制止,该男子表示不屑后离开。据了解,卫生间是火车站吸烟人群的“重灾区”,管理人员碰到横的也毫无办法。
在哈站站前广场上,每一个垃圾筒上都设有烟灰缸,这里是露天吸烟处。
同样存在防烟“漏洞”的是餐饮企业,尤其是中小餐馆。记者在某高校食堂走访时发现,因时间已过用餐高峰,该食堂少有学生就餐。四名身着白服的食堂工作人员围坐在餐桌前打牌,其中两人在吸烟,而身后“禁止吸烟”的牌子醒目可见。记者走访道里区、香坊区的一些中小型餐饮企业发现,虽然饭店已经明确张贴禁止吸烟的宣传,而且已经不再提供烟缸,但部分食客仍然熟视无睹,吸烟后将烟蒂扔在地上。一位餐馆经营者的话代表了许多人的心声:“烟民习惯了‘饭后一支烟’,若饭店禁止吸烟,怕影响生意,因此也不好多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医院、网吧的防烟还是颇有效果的。记者走访哈医大四院、省医院的门诊大厅、洗手间、出入通道和各诊室,随处可见禁烟标识。记者在这些地方没有发现烟头,空气中也无烟味。记者随后走访了多家医院住院部的多个楼层,在个别医院的住院部楼梯口以及通道深处,记者虽没有碰到吸烟者,但在地上发现有烟头。
随后记者又来到曾经的“吸烟重地”——网吧。在革新街上一家网吧内,“禁止吸烟”的牌子被挂在显著位置上,网吧也不再提供烟缸,昔日“烟雾缭绕”的情景已看不到。一位上网者表示,自己是个老烟民,在网吧上网曾不经意吸起了烟,都被网吧经营者制止,久而久之也就不在网吧吸烟了。
记者对众多公共场所走访下来发现,经过近两年的防烟,很多公共场所有改观,遇到吸烟者会有人出面劝阻和管理,很多市民也有了防烟意识。但多数时候,人们对吸烟的劝阻效果不大,执法跟不上。
700次举报5.8万元罚款
环保行为需要环保意识
哈尔滨防烟控烟在全国城市中走在前列,值得这个城市和市民骄傲。哈尔滨市防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处长告诉记者:“这部条例是当时全国最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地方性控烟法规。时隔两年,全国也有个别城市陆续开始颁布实施涉及防烟控烟的相关地方法规。我们的城市在防烟方面走在了前面。可就目前看,有成效,但更多的是问题和困难。”
哈尔滨市防烟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近两年的防烟工作基本都在计划之中,取得了预计的效果,也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哈尔滨市的宾馆、医院、大型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较以前确实有比较大的进步,尤其是市民自身的防烟控烟意识增强了很多。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防烟条例实施近两年,普及防止二手烟意识算是成功的,有了这种文明环保的意识才会支配文明环保的行为。
张处长向记者介绍,2013年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约700话次。每个举报投诉,都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受理:如举报饭店,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法;网吧,由公安局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由交通局负责;各大医院,由卫生局负责……据了解,公共场所吸烟,个人行为罚款200元,单位行为至少罚款2000元。2013年统计的罚款总数为58000元,有的医院因患者和医生违规一次就被罚款10000元,另外医院内部还要对医生进行处理。对此数据,有专家学者认为,罚款数目虽可以达到惩罚目的,但一年的投诉量很少,总罚款额也不多。这其中有多方原因,如经营者不劝阻、不管理;被动吸烟者不举报,不投诉;执法部门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等等,总之,防烟做到这样的“工作成绩”让人觉得还远远不够。
“条例”也有“试验期”
防烟将入考核体系
据了解,防烟控烟是个漫长的过程,纽约等国际大都市都经过了10年以上的管理才有所成效。目前看,防烟条例还需要不断完善,并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毕竟执法需要更多有效的对策和办法。
《哈尔滨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实施到现在,为何迟迟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张处长介绍,当初制定部门考虑到要经过两到三年的“试验期”,分析其具体存在哪些弊端,应该怎样调整完善。经过这两年的施行,一些问题逐渐显露。比如条例规定,举报后,执法部门对首次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即第一次不处罚,第二次才能处罚,这就极大降低了执法力度。原本举报的情况就是动态性的,较难取证,执法部门除了抓到现行进行处罚外,其他时候都很难做到在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宾馆、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虽然具有管理权,却没有执法权,吸一根烟只需几分钟,就算有人举报,执法人员也无法马上赶到。
针对条例颁布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脱节,有专家学者发表了犀利的见解。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学专家赵瑞政认为,缺少具体实施细则和缺乏执行力度的条例形同虚设。条例在得到宣传的同时,还要有刚性执行机制,坚决不能让一部条例沦为“悬空法规”,要保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一年仅700个投诉电话,58000元的罚款,难免让人们质疑执法力度。条例的具体实施细节出现问题,让执法部门有力使不出。总之,防烟得有科学、合理、严格的方法,是条例、法规就必须得有法律的权威、力度,必须得到充分执行。
采访最后,哈市防烟办张处长表示,2014年,市人大准备将该条例实施情况纳入到上半年执法检查计划当中,哈尔滨市也准备将防烟工作纳入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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