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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边检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禁烟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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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2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边检总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总站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总站各单位、公共场所禁烟。

 

  广州边检总站要求总站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总站各单位公共办公区域、执勤现场及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认真组织在本单位公共办公区域、执勤现场等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民警或者其他人员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参加公务活动中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据了解,广州边检总站要求总站各单位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本单位民警、工人控烟,鼓励吸烟民警、工人戒烟,在全总站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总站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督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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