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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控烟动真格 市民坦言期待又担忧

2013年12月0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苏州新闻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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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苏州新闻网报道    “控烟”罚款要动真格的了。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将对在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室内会议室等9类特定场所内吸烟的人处以20-50元处罚。单位未进行劝止的,也将被处以一千至一万元处罚。“控烟”已成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多次被提及禁烟制度,最后都无疾而终。那这一次禁烟制度又会如何呢?

    记者随即就此问题,采访了多位市民。市民陈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后,表示很开心。“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快快实施。我有支气管炎,真的闻不得烟味。说公共场所不得吸烟,可有谁在管。”市民张小姐表示,公共场所想要施行真正全面禁烟着实是难啊。周先生一听单位未进行劝止的,也将被处以一千至一万元处罚,连忙说道:“以后会不会在公共场合都会有戴着红袖章的人啊。关键是这罚款又由谁来罚呢?”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的市民表示,很期待该制度的实施,但同时也很矛盾,不知这一次“控烟”罚款能否做到真正的成功。

    《爱国卫生条例》对禁烟场所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等9类特定场所,明确规定禁止吸烟。为增加控烟的力度,条例规定。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

    对吸烟个人进行处罚,一直是控烟的难点。对此,即将实施的《条例》规定,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文化、体育等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关于这一条,不久的将来还将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汪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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