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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控烟条例出台已8年 控烟工作仍任重道远(图)

2012年10月12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搜狐网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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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搜狐网编辑整理  8年前江苏南通便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但时至今日,在医院、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吸烟镜头仍不时可见。

  据调查,南通目前至少有100万烟民,也就是说每8个人中至少有一人吸烟。

  2004年7月,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规定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诊疗区、各级机关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学校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008年,南通市还下发了《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几年过去了,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仍屡禁难止。

  医院内仍有人“吞云吐雾”

  “先生,请别在室内吸烟。”近日上午,在一家医院的候诊大厅里,一名中年男子习惯性地掏出了一支烟,刚吸了几口便被导医台护士制止。男子随即夹着烟走到室外继续吸。在另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候诊大厅,一名陪同妻子来检查的男子正在“吞云吐雾”,烟味呛得其他几名孕妇忍不住咳嗽。

  从2009年开始,南通市卫生系统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截至去年9月底,已有510家医疗卫生单位建成无烟单位。

  “大部分人都知道不应该在医院内吸烟,可就是有个别人不自觉。”小张是市区一家医院的导医台护士,医院规定她们看到有人吸烟要及时制止。大多数人在她们的劝告下能自觉熄灭手中的烟,但也有极个别的人不听劝,有的甚至和她们发生争执。

  根据要求,无烟医疗机构所属区域内应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但记者在部分医院内的超市均发现了香烟的身影。在两家医院超市内,一进门便是香烟的柜台,琳琅满目的香烟品种,价格从几元至几十元不等。在另一家医院超市的货架上虽然没有香烟,但当记者表示要买烟时,售货员很快从柜台后面拿出了香烟。

  经费、人员不到位,落实长效监管难

  记者了解到,南通市的控烟工作从2002年起展开,目前,大多数商场、学校、医院、候车室、机关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烟已形成制度,无烟环境越来越多。

  但不少市民反映,在一些所谓的无烟单位,明明张贴着“请勿吸烟”的牌子,但有人吸烟时却无人管理。近日,记者在一家餐厅就餐时,一名顾客在禁烟区就餐后,掏出一支烟,来来往往的服务员无人上前制止。服务员表示,有顾客吸烟时,如果没有其他人投诉,他们一般不会主动上前制止,以免发生争执。

  南通市爱卫办副主任杨卫超介绍,控烟工作难就难在长效上。在“世界无烟日”,以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中,控烟工作会得到很大的推进,可一旦活动结束,便很快回潮。由于南通市没有专门的控烟经费、人员、监管力量也有所不足,想长期开展禁烟工作困难重重。以医疗机构为例,控烟督导员主要由门卫、导医、门诊大厅的护士等充当。这些人员还有大量其他工作要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吸烟的人。

  杨卫超表示,从今年10月起,南通市将着重开展三方面的控烟工作,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禁、控烟,同时宣传禁烟知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评比等。

  禁烟仍需法律依据

  “要真正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是最大的阻力。”杨卫超说。

  目前,南通市禁、控烟工作开展执法的依据主要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虽明确了南通市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对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发生了吸烟行为的,或禁、控烟工作不力的,都没有设定相应的惩罚处理条款。

  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均通过地方人大或政府颁布了地方法规规章,明确了对吸烟行为的行政处罚。省内只有南京、苏州、无锡、徐州等城市具备此类立法权,南通尚不具备立法及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基础。

  由于没有立法权,缺乏处罚的法律依据,南通市的禁、控烟工作更多的还是依靠“劝导”。今年以来,南通市爱卫办、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投入多轮次人员,对市区部分浴室、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实施禁烟劝导。

  杨卫超表示,当前社会上禁、控烟的呼声越来越高,已有人大代表向省人大建议开展控烟专题立法调研,希望可以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禁、控烟处罚的问题。“依靠行政手段推动禁、控烟工作并不是治本之策。”他认为,要让禁、控烟落实到位,更多的还是要靠公众文明程度的全面提高和法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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