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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把“的哥车内吸烟乘客可不付钱”当紧箍咒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饶新闻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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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饶新闻网报道  5月31日起,哈尔滨市出租车、公共电汽车、轮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在车船内吸烟的,乘客有权劝阻,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免付车船费。 

  司机开车吸烟既不文明也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仅有损城市的文明形象,也有损乘客的身心健康,理应被禁止。一方面,作为公共场所之一,出租车内禁烟符合公共场所禁烟的所有规定,不但乘客要遵守,出租车司机更是首当其冲。相较而言,出租车司机不但是禁烟规定的第一遵守者,也是这个公共场所行为的规范者,有规劝乘客的义务。结果“规范者”自己先破坏规则,理应受到重罚;另一方面,吸烟对人的身体健康具有很大危害性,纵容吸烟是一种权利伤害。出租车司机开车抽烟,即使是征求了乘客的同意,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其行为应当得到制止。因此,哈尔滨出台相关规定,以发动群众监督、“免付车船费”的形式,强制性地限制的哥车内吸烟,值得肯定赞赏。 

  当然,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好,不付车船费也罢,都只是促进出租车司机文明驾驶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树立城市流动窗口的文明形象。对于广大的哥一族来说,更应把“的哥车内吸烟乘客可不付钱”的规定当作紧箍咒,严格自律,主动拒绝“吸烟开车”,自觉维护自己的文明形象。只有这样,城市的文明形象才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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