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北京日报》报道 近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起草完成,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上周,北京团的37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将公共场所禁烟上升到国家立法的高度。公共场所禁烟,是个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烟民和非烟民对此是怎么看的呢?
网友坦然
听闻正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北京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为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作为一位烟民,我也举双手赞成。但必须说明的是,禁烟必须有行动,如果只说不做,还不如不说。
我的烟龄不算长也不算短,15年。年轻的时候,认为吸烟很酷,后来因为工作属于脑力劳动,所以吸烟未断。也想过戒烟,但总是意志不坚。
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有害已是老生常谈。我虽然没有戒烟,但我要求自己尽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尽量不影响他人。在我看来,吸烟是一件私人事情,但如果影响了他人实在不该,这也是我支持公共场所禁烟的理由。
公共场所禁烟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依旧屡禁不止,其中原因,绝非仅仅是缺少立法。因此,若有法不依,依然会无济于事。
很多事情,我们都陷入一个轮回——出问题就怪立法缺位,立了法又说执法难度大,这其实就是懒政。
每年无烟日,风风火火地检查,校园里的售烟摊全部下架,几天之后,重又开始售卖;禁止售烟给未成年人,但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只要给钱就卖烟,管你成年不成年;控烟办、医院、学校,虽然都在说禁烟,但医生、教师吸烟的大有人在,甚至口中说着“控烟”,手中却依然夹着烟卷;餐厅禁止吸烟,但为了生意,对吸烟的食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电视里,话剧舞台上,明星们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桥段经常出现;禁止烟草做广告,可打着各种公益旗号的户外广告、电视广告依然天天出现……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如此,无疑自欺欺人。
想要真正在公共场所禁烟,不仅需要立法,更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立法环节要科学调研,细化执法程序,使立法可行。
有关部门还应该学习更先进的控烟办法。堵与疏之间,如何选择?哪种是应付,哪种是可持续性,我想有关负责人应该很明白。在香港,街头的垃圾桶上会有大大的烟灰缸,其他公共场所见不到烟具,这就是种引导;在欧洲,凭身份证买烟,不到18岁或是没有身份证,根本买不到烟,这就是种管控。
公共场所能否禁烟,关键看决心,能不能有牺牲税收,牺牲经济利益,牺牲人情消费的勇气。如果有,那么禁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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