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红网报道 3月1日起,广东深圳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据深圳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将是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
控制吸烟除了要靠个人自觉以外,在公共生活中还要通过制定规则来限制,控烟条例的作用不言而喻,尤其是其中的一些处罚措施是控烟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不过,对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罚款50元,还是200元或者500元,执行的过程肯定不会一帆风顺,毕竟,吸烟的个人习惯由来已久,一下子改变没那么容易。
不是真的交不起罚款钱,也不全是故意公然地对抗控烟,公众之所以对处罚有抵触的想法,有时候的确是挥之不去的“攀比”意识在作怪。比起烟草行业的高利润,一旦受罚,总觉得有些委屈,凭什么我吸烟要罚款,你烟草企业和商家却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呢?把个人吸烟的“小节”问题,与烟草生产、销售混在了一起,是控烟处罚常常受阻的一种社会心理基础。
实际上,号称“全国最严控烟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虽然规定了最高可以罚款10万元的罚则,但单就网络上的评论来说,对此普遍不看好,因为“从来就不相信谁会被罚那么多!”假如在控烟条例实施过程中,又是轰轰烈烈造声势,雷声大雨点小,避重就轻地盯着一个个的普通吸烟者,处罚的效果可想而知。
最高10万元罚款的罚则,规定的具体内容很清楚,针对的是“以派发、赠予烟草宣传品等直接或间接的手段鼓励、诱导购买烟草制品的单位”。如何来界定、处罚此类行为,是对控烟执法者的真正考验,也是控烟条例能否得以公正推行的突破口。
当然,严格地执行控烟条例,也不是非要“抓大放小”才能深得民心,起码不能对那些控烟的“硬骨头”听之任之,把最高的罚则当做吓唬人的幌子,从来就看不见动真章,制定了如此虚与委蛇的罚则,不仅无益于推动控烟,反而让控烟条例的法定价值受损,那么再严厉的条例也会被虚置,变成了田地里的稻草人,肩上落满了偷嘴的麻雀,依然无动于衷。
控烟条例作为一部涉及面很广的政府法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由于触及到了私人的生活习惯,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只有理顺众多吸烟者的心态,才会被顺畅地接受。如果要想让禁烟场所的罚款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就不能忘记还有十万元的最高罚则。秉持一视同仁的执法理念,控烟条例的社会效应才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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