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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拍摄违规吸烟者应有统一说法(图)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网络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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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网络编辑整理    近日晚,上海游客张女士在北京朝阳区某咖啡厅劝阻邻桌3名吸烟者时,双方发生冲突。张女士称自己劝阻未果,用手机拍照取证准备举报时,遭到对方殴打,随后自卫。(11月17日《新京报》)

 

  对于违规吸烟者,被动吸烟的受害者能否拍照?既然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那么,每一位不吸烟的人都有在公共场所要求吸烟者不抽烟的权利。然而,由于没有立法保护,市民对违规吸烟者拍照取证时,会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问题,也容易引起纠纷,让自身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但问题是,受害人对违规吸烟者举报和投诉当然涉及到取证问题,如果不能对违规吸烟者拍照,又如何取证?这不仅会让法规执行遭遇障碍,也让立法者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而且,张女士之所以要对吸烟者拍照,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所在的上海市的禁烟法规明确,在禁烟场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拍照。上海市卫生局负责人曾表示:“今后市民如果看到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 ,即可通过拍照取证,或者寻找旁人见证等手段,向场所法人代表问责,并到市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执法人员就会赶到现场,对吸烟当事人及场所法人代表进行处罚。”这样看来,对于违规吸烟者能否拍照,上海和北京的规定有所不同。

  那么,市民到底能不能对违规吸烟者拍照取证?对于这个问题,全国应该有统一的解释和规定。从法理上说,应该允许拍照取证。北京所担心的是侵犯隐私权,具体说就是肖像权问题。其实,这个法律障碍并不存在。《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是,拍照取证并非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且,隐私权的保护不得与公共利益相违背,公共场所违规吸烟已经损害公共利益,吸烟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应该让渡,更多公民的健康权显然高于几个吸烟者的肖像权。因此,我国的禁烟法规应该都像上海那样,允许被动吸烟者拍照取证,而不是像北京这样不明不白地让禁烟法规流产。

  延伸阅读

  上海游客在北京咖啡厅拍摄吸烟者引双方互殴

  近日晚,朝阳区帝景豪庭酒店咖啡厅,上海来京游客张女士在劝阻邻桌3名吸烟者时,双方发生冲突。张女士称自己劝阻未果,用手机拍照取证准备举报时,遭到对方殴打,随后自卫。

  次日晚7时,朝阳警方称,双方目前仍在劲松派出所内接受调查了解,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无烟咖啡厅内拍摄吸烟者

  张女士称,近日晚10时许,她与朋友在朝阳区帝景豪庭酒店咖啡厅内聊天,发现邻桌3位客人在吸烟。

  “这家咖啡厅是禁止吸烟的。”张女士称,咖啡厅每张桌子上均有“禁止吸烟”的告示牌,“但两男一女3位客人还是自顾自的吸起来”。

  张女士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3位客人将一个小圆盘当做烟灰缸,盘内已有四五根烟蒂。

  张女士称,此后她向咖啡厅服务人员和领班反映此事,希望能制止抽烟行为,但毫无效果。随后,她拿出手机拍摄吸烟者时,双方发生冲突。

  纠纷双方接受民警询问

  “邻桌吸烟的中年女士说我拍照侵犯了肖像权,对我头打了三下,后将我打倒在地。我同伴刚站起来也被另一男人打伤。”张女士称,发生纠纷后她和朋友自卫还击并报警。

  “按上海相关的禁烟法规,在禁烟场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拍照。”张女士解释,她拍照是为了取证后投诉酒店控烟不力。

  事发第二日,该咖啡厅一名负责人证实,事发当夜确有客人因吸烟问题发生纠纷,但详情自己并不了解,“我们咖啡厅确实是无烟场所”。

  第二日晚,朝阳警方表示,截至当日晚7时,双方仍在派出所接受调查了解,警方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记者探访

  餐厅服务员劝阻吸烟被骂“无礼”

  自2011年5月1日起,北京开始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日前,记者从多处餐厅、交通运输换乘站、小区公共空间、办公区域了解到,实施全面禁烟以来,违规吸烟的情况仍大量存在,各项管控办法难以执行。

  方庄附近一家连锁餐厅内,一名服务人员称,餐厅虽明确划分了吸烟区和禁止吸烟区,但实际并无法以此规范顾客的吸烟行为。

  “哪个区都有吸烟的顾客,有时也会遭到投诉,但除了上前劝劝,我们没什么好办法。”该服务人员称,大多数顾客会在劝阻后熄灭烟头,但有的顾客根本不听,“甚至骂我们无礼。”

  “抵制二手烟,大声说出来。”“抵制二手烟”网站志愿者“小天”称,厌恶二手烟的人很多,但用行动抵制者远远不够,“大多是自己躲远点”。

  专家说法

  不建议市民公共场所“随手拍”

  “(遭到吸烟劝阻后)动手打人太恶劣。”日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课题组负责人应松年教授称,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每一位不吸烟的人都有权为了保护自己的健康权,在公共场所有要求吸烟者不抽烟的权利。

  应松年称,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中,有“所有餐饮机构均应设立劝阻人,劝阻遭拒后可向爱卫会等主管单位举报”的建议。

  他解释,餐厅的劝阻人可由特定服务人员等担任,且由餐厅负责人担任控烟负责人,名单上报主管单位,用立法赋予他们执行控烟措施的权利,而不执行控烟的餐饮机构也会受到严厉处罚。

  “我不建议由市民对违规吸烟者拍照取证。”应松年说,因没有立法保护,这些顾客在拍照时会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问题,也容易引起纠纷,让自身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应松年坦陈,如何对违规吸烟者取证和处罚,确实是个麻烦的难题。吸烟行为发生时间较短,即使举报,执法者也不能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照片追查等方法也并不现实,“这些都是我们下一步亟须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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