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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作者:徐江峰、潘永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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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春风送暖,文明花开。2月28日,一条喜讯传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单位村镇和文明单位名单,广西中烟名列其中。八年不懈努力、矢志追求,广西中烟终于晋级全国文明单位行列,实现了在精神文明创建上的历史性突破。

  2007年,广西中烟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历届党组皆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新一届公司党组还把创建活动纳入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文化建设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广西中烟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水平,实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健康协调发展,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制造企业500强、全国工业企业500强、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青年学习型组织、希望工程25周年杰出贡献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为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其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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