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问责工作,近日,中共四川中烟党组正式下发《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从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实施主体和对象、问责的内容情形、问责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结果运用、制度保障等方面,对问责的组织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纪政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方面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确定了移送问题线索、启动问责程序、开展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督促问责执行等基本工作程序,使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办法》强调,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实施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责不问、问责方式不当、问责决定不落实的,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所属单位及党员干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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