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摘自《新导报》 8月20日,有关卷烟产品包装规定的新政府条例正式生效。根据该条例,所有新生产并上架的卷烟必须使用统一的包装,包装上不能有品牌标示和商标。除此之外还禁止使用薄荷添加剂。
上周二公布的政府条例符合欧盟2014年批准的指令性原则,该原则规定卷烟和吸食烟草的产品包装必须改变:2017年5月20日起零售上架的卷烟产品,包装前后面必须留出65%的位置印刷图文并茂的警告性话语,除此之外包装盒侧面也必须显示常用的警告语,并必须显示为戒烟提供帮助的网站的联系方式。
除了遵守该指令性原则外,匈牙利更加严格的规定了使用统一的卷烟包装。已在市场上销售的品牌和型号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还可以继续生产或进口,并通过登记的销售商销售,直至2017年5月20日。
根据过渡性的条例规定,最终强制性执行将宽限至2019年5月20日,该日起所有在市场销售的烟草产品必须符合2016年8月20日生效的统一卷烟包装条令的规定。
据悉,匈牙利不是首个实施统一包装的国家,澳大利亚早已规定了统一烟盒。根据他们的经验:该做法有利于减轻年轻人的烟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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