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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卷烟平装发展情况概览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王智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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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为了实现2020年吸烟人数降至2010年一半水平的目标,2011年11月,澳大利亚制定烟草制品平装法案,2012年12月,澳大利亚正式实施卷烟平装,成为目前唯一全面实行卷烟平装的国家。

  澳大利亚卷烟平装法案规定,所有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深褐色、印有大幅健康警示图片的标准化包装;产品名称只能以很小的字体出现;公司标志、品牌形象等都禁止出现在包装上。

  卷烟平装的实施,对烟草公司,尤其是四大跨国烟草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在澳大利亚卷烟平装实施前后,跨国烟草公司始终没有放弃维护自己的利益。

  早在澳大利亚平装正式实施前的2009年,澳大利亚一个组织机构试图通过多种努力推动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施卷烟平装的国家。对此,英美烟草澳大利亚公司与菲莫国际、日烟国际和美国商会联合提出抗议。英美烟草澳大利亚公司表示,禁止在烟盒上印制商标的建议是对澳大利亚法律和相关国际法的破坏。英美烟草表示,如果澳大利亚政府采纳反吸烟人士提出的雄心勃勃的控烟计划,公司将向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菲莫国际认为,平装是对商标、品牌标识和包装设计等宝贵财产的剥夺,公司要求澳大利亚政府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2014年4月,世贸组织接到来自乌克兰、古巴和多米尼加等国家的诉讼。同年5月,菲莫国际再次对澳大利亚政府实施卷烟平装一案提起诉讼。诉讼称,菲莫国际亚洲公司曾与澳大利亚政府签署过双边投资贸易协定,澳大利亚政府实施的卷烟平装政策显然违背了双方的协定。因此,菲莫国际要求根据相关国际法进行裁决。

  很多反对实施卷烟平装的组织和机构认为,平装违反了商标法,是对烟草公司知识产权的侵害。2010年6月,美国联合商业协会负责人指出,澳大利亚政府违反了国际贸易准则;包装关系到知识产权,也涉及商标法,希望澳大利亚政府能慎重对待此事。这样的呼声一直到现在仍然存在。今年5月,国际商标协会的一位负责人称,该协会反对政府实施平装,并呼吁废除澳大利亚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因为这违反了国际上关于商标问题的协定,受法律保护的烟草商的知识产权也遭到了侵害。

  澳大利亚卷烟平装法案实施以来,其最初追求的吸烟人数下降、公众健康水平提升的目标是否实现,依然没有最终定论。

  2014年2月,据欧洲一家知名咨询机构伦敦经济国际的一份报告显示,尽管去除了商标、更新了健康警示内容、扩大了警示内容在烟盒上的面积,这些举措并未让澳大利亚卷烟消费量产生明显变化。来自另外一家国际知名咨询机构毕马威公司调查数据表明,2014年,各类非法烟草制品占整个澳大利亚国内烟草制品市场份额的14.5%,创历史最高,这让澳大利亚政府遭受了约13.5亿美元的损失。今年5月,《烟草控制》杂志有文章称,澳大利亚政府实施的卷烟平装政策效果并不明显,该项政策并未降低走私及假冒烟草制品的销量,反而刺激了非法烟草制品贸易的进一步猖獗。

  2014年10月,《英国医学杂志》一份研究报告表明,卷烟平装法案没有增加非法卷烟的使用量,也没有迹象表明该法案的实施会导致大量廉价非法卷烟涌入市场。此研究是访问了2000多名消费者后得出的结论,但该调查只涉及澳大利亚一个州。今年4月,澳大利亚一位研究人员的研究表明,平装可以降低烟草制品的吸引力,也可以提高“吸烟有害健康”警示的有效性,同时还会给将来计划实行平装的国家带来信心。5月,澳大利亚一家癌症研究机构的研究表明,引入平装尚未引发非法烟草制品消费的显著增长,卷烟包装的改变也没有损害卷烟零售商的利益。

  卷烟平装是否会增加非法卷烟销量,是否真能起到控烟效果,目前仍无定论。单从法律层面来讲,因实施卷烟平装,澳大利亚政府的麻烦一直就没有间断。这些麻烦不仅有来自本国民众的质疑,还有来自跨国烟草公司的联合诉讼,以及来自美国相关贸易机构的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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