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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规定烟草产品必须用新消费税票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国际烟草杂志》报道编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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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国际烟草杂志》报道编译  5月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所有在加拿大市场上销售的烟草产品都必须携带联邦消费税票。

  自2011年4月1日起,加拿大强制性规定,所有目的地为加拿大已纳税市场的新烟草产品都必须携带新的消费税票,该税票表明,已经缴纳加拿大联邦消费税,而且该产品为合法制造的产品。

  不过,在这个日期后有一个有限的过渡期,市场中的烟草产品仍然获准带有以前的拉线或纸式税票,直至比较老的产品存货耗尽。

  加拿大税务署说,2012年7月1日后,任何出售、或提供用于出售的不带税票产品的人,都将被罚款、入狱,或二者兼有。

  这种消费税票具有类似于加拿大纸币上的那些先进的显性或隐性识别标识和安全特征,如独特的色彩转换油墨,在税票倾斜时,能从红色转变为绿色。这种税票还有只有联邦和省执法机构能够探测出来的隐性安全特征。

  除了新联邦税票之外,强制性实施的省拉线标识可能还会继续出现在烟草产品的包装上。不过,新斯科舍尔、爱德华王子岛、新不伦瑞克、魁北克、曼尼托巴和阿尔伯达等省将加入使用合并的烟草税票制省份的行列中,这种合并的烟草税票制推行那种既显示联邦要求,也显示省级要求的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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