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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势。一是随着法治烟草建设的不断深入,当前专卖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素质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有的专卖人员工作中仍然习惯于按照老思路、老办法解决问题,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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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剔除了不稳定因素,便于有关部门更好地管理,促进电子烟企业合规化、法治化发展。某品牌商的高管D君表示:“我们公司从外贸商转型为品牌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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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2.目前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2.1 存在的问题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治化进程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烟草专卖管理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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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2]周明轩.电子烟的监管及治理建议[J].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01):43-45.[3]赵梓涵,谢宇菲,杜安琪,刘宇.法治视角下电子烟的治理之困与疏解之策[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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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甚至法律运用错误的情形。法律位阶理论起源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要求。为将所有国家行为纳入法的约束,法律形式由仅认为“法律作为唯一的法源”被扩展到法律之外的所有立法。例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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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末,烟草专卖法制定和实施以来的30多年间,烟草行业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成长、壮大、完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同时,随着我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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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办法》施行后,电子烟行业在我国将结束无序发展的局面,将迎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新局面,这也是全球大势所趋。“今后,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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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为衡,加强职业化队伍管理。所谓职业化管理,实际上就是一种制度化的管理,是企业内部的一个法治过程,不管个人权威和地位有多大,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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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原则,构建一个符合烟草市场发展要求的综合治理体系,推进烟草市场治理能力提升,由此,协同治理平台建设应运而生。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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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要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过,对于其中“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