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从日常对烟草市场监管工作的角度来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但越是基础性的工作,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只有打好坚实的基础,其他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往往因其“小”,而容易被人忽视;因其“细”,也常常使人不屑一顾。
但就这些小事和细节,往往是关系成败的双刃剑。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请,都要在细节上下功夫,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每一个细节方面的工作。当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这就对现场实地核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也不例外。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一是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前,准备工作要充分。在对许可证办理申请进行实地核查前,执法人员应该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熟悉和了解《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当地《合理化布局规定》的相关办证条件, 如:申请人申请办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城区主干道和次干道的划分、弱势群体的照顾范畴等申请原则。由2人或者2人之上的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证件必备的核查工具和空白文书,如:测量距离和面积用的测量工具、现场拍照用的数码相机、定位用的导航仪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空白文书等。提前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取得联系,约定实地核查的具体时间,避免吃“闭门羹”, 少走冤枉路,从而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在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中,执法程序规范要合法。在对许可证办理申请进行实地核查前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按程序执法、秉公执法,并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按照规定着专卖制服,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表明自己的执法身份;必须具有烟草专卖执法资格和执法权限的2名以上(含)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必须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实地核查现场,并在现场制作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是保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内容要真实。在实地核查现场,执法人员应当如实地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实地核查工作:
一是对经营场所的核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应当具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在核查现场,执法人员要对经营场所所处的位置进行拍照固定,拍摄经营场所门面、店内布局及周围相对应的标志性建筑等图片,防止日后私自变更经营地址;结合当地合理化布局规定的内容,用测量工具按照相关规定精确测量其与周边零售户的实际距离或是经营场所面积。
二是对申请人行为能力的核查。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人是否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都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予以规定。但是,申请人获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后,其所进行的是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与烟草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如果赋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政许可的话,由于主体受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其主观意识无法正确判断烟草制品对人体的负面影响和自己的行为将产生的后果。由此可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三是对法定限制办证条件的核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对申请人法定限制办证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是否存在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经营场所是否位于中、小学校周围,是否有过因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而不予发证的,是否存在一年内因无证经营卷烟而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以上三年内又申请办证的等等,核查记录就应当详细的进行表述。
四是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后宣传解释工作要到位。在进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那些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执法人员要向其宣传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如:布局优化原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卷烟消费水平和零售户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卷烟零售点,按照“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有利于实施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卷烟零售户赢利水平”三个立足点优化布局,营造便捷、有序的卷烟消费环境。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及卷烟零售点布局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示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结果,并在审查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平等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在先原则。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均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放条件和布局要求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弱势群体优先原则。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许可设置零售点时,对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军烈属家庭等社会特殊群体申请从事卷烟经营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办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布局间距、数量限制等等,还要向他们宣传无证经营卷烟的严重性,告知他们无证经营卷烟不仅将会受到处罚,而且如果一年内因无证经营卷烟而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许可证的申办。
综上所述,我们要时刻谨记自己的核查结果关系到申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要实现“卷烟上水平”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学习,做好充足的准备,提升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质量需要每一位基层专卖人员的不懈努力来实现,认真负责的开展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升许可证现场核查的工作质量,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提升烟草的社会形象。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