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对于中国卷烟消费者来说,去零售店里买一包卷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这包卷烟从生产到销售,直到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是怎样一个过程呢?有人会说,作为商品的卷烟,难道不是经过生产、销售、零售这样几个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吗?中国卷烟产销体系的确遵循了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流程,却又有着相应的特殊性。
在中国,卷烟是一种商品,却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特殊性由何而来?时间回溯到1981年,中国国务院决定实行烟草专营,成立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负责机构,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背负着这样的使命,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只有负责机构还无法实现烟草专营,还需要相关条例的规定。1983年9月,中国国务院又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与烟草专卖制度相适应,1984年1月,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对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从《烟草专卖条例》发布到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虽然确立了中国烟草专卖制度,但并没有从法律上得到承认。1991年6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正式开始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即国家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由此可以确定,在中国,作为重要烟草专卖品的卷烟,其产销计划和生产经营是由国家来统一管理得,并且零售户要销售卷烟必须获得由国家颁布的专卖许可证。1997年7月,中国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而在最近的2015年4月24日,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其中便有对《烟草专卖法》的修改,修改内容有多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修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中国烟草专卖体制。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一点,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是行政主体,代表中国政府管理烟草市场;而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企业性质,属于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辖33家烟草商业公司和17家烟草工业公司。像我们了解的众多卷烟企业,例如菲莫国际、帝国烟草、英美烟草等,他们都拥有自己的卷烟品牌和一整套卷烟产销体系。也就是说,他们既生产卷烟又可以将卷烟直接销售给各路批发商,由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最终由零售商销售给消费者。而在中国,卷烟产销权主要集中在中国烟草总公司,但中国烟草总公司并不直接生产或销售卷烟,而是通过其下辖企业进行卷烟的生产和销售等工作。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辖企业中,17家烟草工业公司主要负责卷烟的研发和生产等工作,他们生产出来的卷烟只能销售给烟草商业公司这既定的“批发商”,与其它商品可能拥有众多批发渠道不同的是,烟草的批发商只能是烟草商业公司,其它批发渠道无权涉足;作为既定“批发商”的33家烟草商业公司则将购进的卷烟批发给众多的零售商,由零售商最终将卷烟销售给消费者。
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辖的33家烟草商业公司,与中国33个省份相对应,每个省份一家烟草商业公司。省级烟草商业公司并不直接负责卷烟的销售,而是统筹全省的卷烟销售计划、销售策略等,不具有法人资格。而真正具有法人资格,具体负责卷烟销售工作的则是省级烟草商业公司的下辖企业——地市级商业公司。如果说省级烟草商业公司是一个个的“神经元”的话,那个遍布中国的众多地市级商业公司就是它的“神经末梢”,他们共同组成了中国卷烟销售的“神经网络”。这张“神经网络”的畅通与否,决定着中国卷烟销售的总成绩单。中国卷烟的税收来源,很大一部分就来自烟草商业环节。此外,烟草商业公司还承担着卷烟品牌的培育工作。对于一个品牌来说,能否得到消费者认可,除了本身的品质是否过硬,品牌培育工作也非常重要。当下,中国卷烟品牌尚不够集中,品牌规格庞杂,各家品牌强弱对比也十分明显,面临这种格局,对于品牌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能否脱颖而出,品牌培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烟草商业公司在其中就扮演了重要角色。
目前,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辖17家烟草工业公司,这些工业公司旗下各自拥有2到3个卷烟品牌,每家烟草工业公司又会下辖多家卷烟工厂,卷烟工厂的职能就是生产各自品牌的卷烟产品。与商业公司分别对应中国34个省份的情况有所不同,17家烟草工业公司也大多与相应的省份对应,但却并没有达到一个省份一家烟草工业公司的情况。未来,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的数量还有可能会减少,这与中国烟草多年来推进大品牌战略有关,也是中国烟草在发展中的必经之路,弱势工业公司和品牌会被淘汰,资源会向优势企业和品牌靠拢。
2014年,中国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517.6亿元,同比增加957.7亿元,增长10.02%;全年上缴财政总额9110.3亿元,同比增加949.1亿元,增长11.63%。成绩单十分傲人。这其中有受惠于中国烟草专卖体制的回报,还有就是中国烟草工、商企业的携手努力。
虽然中国的烟草工业企业和烟草商业企业是分开的,但其中也有特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一家工、商一体,以北京、天津和上海卷烟工业为主的,多元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大型国有企业。公司拥有卷烟工业及烟草储运、印刷、材料等配套工业,并涉足物流、酒店以及金融保险等行业,控股、参股企业近50家。2014年,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完成卷烟产量279.04万箱,同比增长2.03%;卷烟商业销售293.16万箱,同比增长5.29%;实现工商税利1083.78亿元,同比增长10.13%,其中工商利润264.79亿元,同比增长8.79%。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中华”、“中南海”、“红双喜”和“熊猫”等名优卷烟畅销国内、远销海外。
作为中国的烟叶大省——云南,其烟草发展历史由来已久,涌现了很多驰名中国的卷烟品牌,卷烟工业企业的发展更是不断跃上新的台阶。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卷烟生产销售、烟草物资配套供应、科研以及多元化经营等为一体,目前中国卷烟产销规模最大的烟草工业公司。云南中烟下辖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辖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新疆卷烟厂、乌兰浩特卷烟厂六个生产工厂。2014年,集团资产总额780亿元,生产卷烟528万箱,实现税利654亿元,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55位,“云烟”品牌销量376万箱,商业批发销售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71亿元;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辖玉溪卷烟厂、楚雄卷烟厂、大理卷烟厂和昭通卷烟厂四个生产工厂。红塔集团多元化产业涉及金融、能源交通、轻化工材料、酒店物业等多个行业的69家企业。2013年红塔集团实现品牌销售556.04万箱,同比增长1.63%,品牌销量、结构实现双提升。其中,“玉溪”商业销售145.39万箱,同比增加21.6万箱,增长17.45%,继续保持中国烟草行业一类烟销量排名第二;“红塔山”商业销售298.26万箱,位居行业大品牌销量前列。
上海、云南是中国烟草工业的两家传统强势企业,除了这两家,近年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烟草工业企业的发展势头也很不错。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烟草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卷烟产销规模、资产规模、实现税利等主要指标均名列烟草行业前三位。公司下设长沙、常德、郴州、零陵、四平、吴忠6家卷烟工厂。湖南中烟致力于发展成为全能型的烟草产品供应商,为烟草消费升级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是“和天下”、“芙蓉王”、“白沙”品牌中式卷烟,其中“和天下”位居全国高价位卷烟产销量第一,“芙蓉王”连续8年保持全国一类卷烟产销量第一、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白沙”是全国产销规模最大的卷烟品牌之一。公司积极探索高端个性化订制、新型烟草制品研发,努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烟草制品需求。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广州卷烟厂、韶关卷烟厂、梅州卷烟厂、湛江卷烟厂四个生产厂家,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2014双喜品牌累计销售300余万箱,实现税利251亿元。“双喜”品牌 是广东中烟的龙头品牌,始创于1906年,是中国烟草行业为数不多的百年品牌。“双喜”牌品从南洋兄弟创牌到广东中烟成立之初39万箱规模,到2014年产销量突破300万箱,已飞速成长为全国卷烟品牌规模中的第一品牌。2015年产销量预计继续保持在300万箱以上。近年来,“双喜”品牌不断推陈出新,做精做强。目前,“双喜”品牌正以喜庆、乐观、向上的品牌形象,成为全国性强势品牌。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上世纪初的南洋烟草公司汉口分公司,于2003年以原武烟集团、三峡烟厂等为主体组建,经营范围涵盖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烟用物资、烟机进口和卷烟出口等业务,下设武汉、襄樊、三峡、红安、广水、恩施六个卷烟工厂。公司主要品牌为“黄鹤楼”、“红金龙”。2014年,湖北中烟在湖北省内实现利税过500亿元,同比净增100亿元,利税增幅全行业第一。若再加上商业环节和省外品牌输出,利税超过650亿元。同时,2014年公司批发销售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09亿元,增幅居中国烟草行业第一。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更名改制而来。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烟用物资、烟机零配件的经营,烟叶进口和卷烟出口业务,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经营等。浙江中烟工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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