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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出没的世界

如何为烟草定下“原罪”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icemel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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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我们已经创造了一个全球的文明,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创造了另外一些东西——无知和权利混合制成的的易燃品早晚有一天会在我们面前燃成熊熊大火。特别是在这个千年,伪科学和迷信似乎越来越具诱惑力,非理性的海妖的歌声更加悦耳迷人。当狂热的火焰在我们的身边沸腾之时,我担心,长期以来我们的思维习惯会控制我们的一切。

——美国天文学家,自然科学科普作家:卡尔•萨根

  不要告诉我,你处在一个文明的时代,因而真理早已让无知的妖魔无处遁形;也不要跟我说,科学和技术搭建的世界里,魔鬼无法散播非理性的瘟疫。如今,偏见最擅长偷偷套上正义的外衣,而谣言,则更以博爱的形象登场,似乎连出口的声调都更加甜美。公众只要稍微大意,就能轻易被蛊惑,而遗憾的是,公众总是大意的。

  说到烟草,也许你会有十分坚定的立场,会有看来难以被颠覆的认知,当你开始评价烟草的时候,也许你的观点也正是大多数人所持有的观点,这让你感觉这一切都是合适的,并没有任何不妥。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相信你的大部分关于烟草的观念并非出自自己深入的探究,而是一直以来从别人那里接受的。这些别人的观点,如果深究起来,也并没有那么完美,偏见和谎言的恶魔仍然隐藏在其中,这使得绝大多数人对于烟草的认知是被妖魔化的,而且妖魔化的程度并不低。可悲的是,这种已经沦为集体潜意识的非理性观念几乎从未被察觉。从以下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大致窥探关于烟草的非理性认知如何左右我们的生活:

  果壳网和知乎网可以算是目前中国最具理性的两个网站,果壳以科普为己任,并且汇集了一批热爱科学的受众;知乎则是最好的问答社区,大部分的答案都以其专业水平和严谨的逻辑而被津津乐道。就是在这两个连毒品合法化都可以展开理性辩论的地方,但凡提到烟草,则几乎人人喊打,别说合法化论点(虽然烟草确实是合法产业),仅仅连质疑控烟的范围,也会被人身攻击。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烟草广告。中国对烟草广告的管理之严,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能出其右。现在,电视、网站和街头,这些人们最广泛活动的地方,已经完全没有了烟草广告。再看现在被称为烟草广告的广告们,没有一个提到“烟草”概念,也没有产品信息,更没有其他广告对于产品品质那般夸张的描述。即便如此,修改广告法,希望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呼声仍然愈演愈烈。

  还有一个案例则是近期的热点。提到税收,大部分人是相当敏感的,毕竟没有人真的喜欢缴税。四月和五月,燃油税的三连涨,让网络和媒体一片沸腾,有人反对提税,有人强调税率的制定程序,甚至连税法的修改也得到网络上史无前例的广泛讨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此之后不到一个月,烟税的上提,几乎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顺利地实施了。

  如果不是关于烟草的认知中塞进了那么多非理性的部分,以至于意识不得不主观忽略那些逻辑上潜在的矛盾,那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力量能让绝大部分民众产生上述那些毫不合理的行为。认清这些观念产生的原因,以及现时典型的表现,就有助于让我们重新思考,并产生更加符合真实情况的认知,让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而不再被偏见和谎言的魔鬼所控制。

  “烟草税就是有原罪的税收。”[1]这是2010年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毛正中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的话。为何烟草税有“原罪”呢,他说:“凝结在烟草业中的每一分钱,都是以牺牲老百姓的健康为代价的。”看起来这份“被牺牲的健康”便是“原罪”的原因,似乎真是这么回事。但是越看起来简单对等的事,越有必要认真筛查其合理性。对于烟草,一直以来的科普是否真的那么严谨,各种宣传又是不是真正中肯而客观?我们需要展开讨论。

  在各新闻报道中,这样的句式很常见:“某某年,某某地因吸烟致死的人数是多少多少。”其中很关键的字是“因”,这个字的使用直接决定了看完这句话的人如何认识烟草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因”,必然表示因果,意思是这件事情,其规律是确定的,可重复的,原因是要为结果负责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任何一项关于烟草和疾病的正式研究,所得出的结论都是相关而非因果。什么叫相关?公鸡鸣,太阳升,这叫相关;打领带的人群总体上更富有,这叫相关;爱喝红酒的人可能更长寿,这也是相关。相关仅仅是指两件事情的发生与否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但是无法得出其中一件事是另一件事的原因。并不是公鸡把太阳叫出来,仅仅是公鸡的生物节律与日出相对应;人并不是因为打领带而富有,相反,应该解释为富有的人群更爱打领带;在喝红酒与长寿的关系中,可能仅仅是因为能经常喝红酒的人,其生活水平更高,医疗条件也更加完善,因此寿命更长,和红酒没有半毛钱关系。烟草,无论其燃烧后检测出多少种物质,目前的研究只能说明它和疾病是相关关系,这意味着烟民得病,其中有多大程度是烟草导致的,这是不确定的,而很多其他因素:如生活环境、习惯、饮食偏好、职业种类等很可能对其疾病有着更大的贡献。报道将“相关”窜改成“因果”,几乎可以看做是对烟草的带有某种偏见的污蔑。

  在谈化学物质对人的致死能力时,有两个很重要,但是却在烟草科普中很容易被有意无意忽略的因素:有效剂量和死亡率。正所谓“一切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这句生物化学领域的金句向我们传达了这样一个事实:任何被证明有毒的物质,也只有在达到相应的摄入剂量时,才会对人体产生有影响的效果。换句话说,虽然海鲜和维生素C混合起来会产生砒霜,但是每次你同食吃虾和西红柿的时候,连肚子也不会疼。这是因为按照砒霜的经口致死量约为100mg来算,一个小姑娘需要一次性吃下整整150公斤被无机砷严重污染的虾,首先被撑死30次以后,才足以“保证”被砒霜毒死。[2]科普到吸烟呢,似乎从不存在这样一个——普遍存在于其他事物中的——有效剂量。死亡率同理,多大剂量,对于什么群体,在多长时间的作用下都存在不同的死亡率,但也许把这个并不高的死亡率公布出来以后,结果会变得不那么可怕,难以达到震慑烟民的目的,因此大部分科普或新闻中也从不提及死亡率。这样好吗?这样当然不好,喜爱吸烟的人不得不承受更加严重的心理压力,而这种压力是他们本不该背负的。谁知道这些精神压力又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多大损害呢?善意动机出恶果的案例并不鲜见。

  除了在群体性的报道中模糊关键数字以外,媒体还特别爱用个案报道来渲染烟害。当然,因此病的越重,死得越惨的个案就越会被媒体报道出来。虽然稍微懂得一些统计学原理的人都知道个案根本无法代表那么庞大的群体,但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只要见到几次严重的疾病,就足够对烟草产生恒定负面的认知。关键是这种负面程度本来仅仅只能针对正态分布的极端数值,死得惨的人少之又少,大部分烟民仍然幸福快乐的活着。但是民众确实会将这种评价代入到普通烟民当中,从而对于烟草的危害有着十分过度的认知。一个本来丈夫即使吸烟也能快乐生活的家庭,在这些报道的摧残之后,则可能因为妻子善意但又无法达成的戒烟诉求而破裂。

  提所谓“烟害”,就不得不提焦油。“降焦”本来是指降低每根卷烟当中含有的焦油量。这个概念一经提出,社会各界立刻一片哗然,纷纷表示降焦不等于减害,因为降焦以后,烟民会由于口味变淡而吸得更多,更深,对健康的损害不但不会下降,还会上升,因此降焦减害是个伪概念,连提都不让提。与此同时,社会也在批判高焦油量的卷烟,认为高焦油量比低焦油量更加损害健康。这种双重标准产生的逻辑矛盾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但是即便这样,关于焦油的这两个反对观点仍然有自己的市场,而且很大一部分受众是重叠的,公众同时接受了两种对立的观点,但是忽视了对立的部分。

  再看这样一种观点:二手烟的危害比一手烟更大,不吸烟的妻子由于长期吸入丈夫的二手烟,患癌症的概率是丈夫的1-3倍。我能理解宣传这个观点的人为了发动不吸烟的群众来共同控烟,甚至是禁烟,是如何不惜编出这种违背常识的流言的心态,但是流言始终是流言,必须要粉碎。先不提随着距离增加而减弱的二手烟浓度,单说丈夫在吸烟的同时,同样在吸入二手烟,在身体状况相当的条件下,实在无法理解为何妻子患病的风险会更高?而关于二手烟和一手烟的危害也有许多研究,结论是并没有证据显示一个家庭内,丈夫吸烟,妻子不吸烟,妻子得肺癌的机会会比丈夫高1-3倍。[3]

  在一些手段更加恶劣的新闻报道中,将烟草妖魔化的行为却显得更加优雅和隐蔽。这些新闻通常会使用一些修辞手法,直接把烟草行业塑造为加害者,烟民塑造为毫无自主意识的受害者。在网易转载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国若每包卷烟增加从量税1元,……,还将挽救340万人的生命”。[4]类似的报道不甚枚举,重点理解“挽救”这个词。“挽救”意味着加害行为和无辜的受害者,这是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是限制他人自由、侵犯他人权利的恶劣行为。但是说到烟草行业,任何一桩正常的香烟交易都是合法并自愿的,要说主动,也绝对是烟民们主动去到烟酒店购买自己心爱的香烟,烟草行业不会逼迫任何一个不愿吸烟的人吸烟。在此情况下,有任何人需要别人去拯救吗?我能“拯救”你,让你远离导致你肥胖以及后续心血管疾病的可口可乐吗?所谓的“拯救”,除了是一厢情愿的不恰当修辞以外,实际上更是一种带有恶意的污名行为。这种污名,将一桩自然发生的合法交易,说成是一种主动实施的犯罪。任何一个接受了这种修辞的人,都可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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