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卷烟非法流通问题的形成原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只有牢牢抓住非法流通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内外兼治,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要改变真烟外流的严峻情况,需要改变营销理念、完善内部监管、强化专卖管理等方面着手进行治理。本文笔者从专卖、内管、营销三个部门分析如何来遏制真烟非法流通现象。
专卖部门:严厉精准打击、实行“一案双查”
一是严厉打击不法烟贩。真烟非法流通,零售户应对其 “未落地”销售的行为承担责任,但真正扰乱市场秩序的人是那些兴风作浪的不法烟贩。因而,打击不法烟贩是遏制真烟非法流通的首要任务。当前,各地卷烟市场或多或少存在着“收烟大户”,他们多数是持证零售户却一边正常经营一边动歪脑筋,形成了稳定的“货源”和回收网络,而且这些人收购资金雄厚,运输渠道隐秘,知法违法,查处难度较大。为此,对不法烟贩要保持“清无治乱、拔点断流”的高压态势,摸清底子,重点监控,掌握其活动规律,抓现场,抓典型,依法查处,破真烟收购网,断无证运输链。
二是合理利用自由裁量权。对于零售客户来说,只要回收者给出比烟草公司批发价高的回收价格,他们就会销售;对于回收者来说,只要一种卷烟在其他地方能够卖到比当地更高的价格他们就会回收进行异地销售。回收卷烟行为因其存在较高的差额利润,注定不是光靠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开展一次或者是一个时间段的专项整治行动就可以彻底杜绝的。因此,专卖管理部门要将打击非法回收工作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屡查屡犯的非法烟贩和销售大户尽量按上限或较高幅度进行处罚,要让“处罚成本”、处理案件的“时间成本”削弱真烟非法流通的利润,让不法烟贩为其违法行为付出高昂成本,促其“金盆洗手”,不再重犯。
三是认真经营案件。在卷烟非法流通案件上,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有卷烟流通就有非法网络的存在,所以我们专卖管理人员要抓源头、追去向,实行“一案双查”,树立长期作战、认真经营的思想,对于卷烟非法流通案件,不能草草结案,罚款了事,也不能移交给公安机关后就万事大吉,我们要力争做到案件查处上的“三不放过”,通过深挖细挖,通过线索摸排,争取打掉一个卷烟非法流通的网络。
四是整治许可证不规范使用行为。卷烟非法流通,真烟来自哪里?有部分的卷烟来自于停歇业客户、虚拟客户,经营场所已经转让,经营者已经不存在,其许可证被大户控制,订购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倒卖到外地,所以我们要做好许可证管理,通过专销互动,巡查员及时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将这些停歇业客户、虚拟客户及时清理干净,杜绝借证订货的行为。
内管部门:建立内控制度、跟踪有效预警
一是“向内看”,发挥监督职能。内管部门要监控营销部门卷烟投放和营销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有超零售户经营能力投放卷烟的行为,是否存在集中客户、集中线路投放卷烟的现象,是否制定了捆绑和搭配销售政策等,凡是发现以上种种行为的,要发挥职能,及时制止。对于客户经理、配送员打招呼让零售户代其订购卷烟然后回收倒卖而造成的卷烟“未落地”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内部人员借证订货,利用虚拟客户分拆订单,回购零售户卷烟等不法行为。
二是“向外看”,跟踪异常现象。对于卷烟订购量环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客户,对于某个单品销量环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品牌及时做出预警,分析该客户订购的卷烟是否是真实需求,投放的该品牌卷烟是否是当地市场自己消化,发现问题要会同营销部门及时会诊,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三是采取适当的控购措施。将卷烟控购工作纳入到内管范围,凡是发现零售户有串货行为的,可以采取警告或限制紧俏品牌订货的措施;对于较大数量批发、收购卷烟导致真烟外流的,给予降级降档或减少卷烟供货量处理;对于一年内被烟草部门查处2次以上的零售户,可以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采取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营销部门:科学均衡投放、规范新品培育
专卖部门、内管部门只是从流通环节对卷烟的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控制,但是我们分析卷烟非法流通的根源还是在营销部门,只有通过市场化取向改革,制定能够反映市场真实需求的货源投放策略才真正扼杀了真烟非法流通生存的空间。
一要转变思想。在营销部门往往对真烟非法流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许多同志迫于销售绩效考核的压力一味追求“数字好看”,在卷烟投放、品牌促销、政策制定上给真烟非法流通留下了一定的空隙,保留了一定的操作空间,殊不知,这样做是“养虎为患”。卷烟非法流通是双向的,不法烟贩将本地的卷烟倒卖到外地,提升了本地业绩,同时也将外地卷烟倒卖到本地,挤占了本地空间,这样的恶意流通而造成的“数字好看”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所以营销部门要转变思想,要向市场要业绩,向零售户要销量,向重点品牌要效益,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来提升营销业绩。
这里面最敏感的就是捆绑销售。零售户要想订购利润高的畅销品牌就必须搭配相对利润低的滞销品牌,这样一来,畅销品牌很快销售一空,但是滞销品牌却积压在手里,越来越多,零售户出于资金周转考虑往往寻求低于零售价赶紧出货,回笼资金,这其中的价格空间足以吸引不法烟贩前来收购,进行非法流通。因此,营销部门捆绑销售、强压销售的时候一定要从全局出发,要通盘考虑,不可以成全一个地区而影响烟草市场健康发展。
二要尊重市场需求。卷烟市场是一个需求相对平稳的市场,如果我们枉顾市场需求,以超出零售户订购需求投放某个品牌卷烟,或者对于一些敏感品牌的卷烟不加以限量供应,或者在某一条订货线路大批量投放某个品牌,这势必给不法烟贩留下可乘之机。我们的促销政策、我们的营销政策本来是为零售户服务,为重点品牌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但是如果促销政策运用的不好,就会变成为“烟贩子”服务。
真烟非法流通看似是零售之间相互逐利的行为,实际上根源还是隐藏在行业内部,我们要从非法流通案件查办入手,追源溯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经营行为,不给“烟贩子”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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