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笔者发现,在日常经营中,绝大多数卷烟零售户都能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发证机关的监督检查。但也有少数零售户要么不亮证经营,要么亮证不醒目,让人难以看到。有的零售户虽经提醒,整改到位,但过了一段时间,“老毛病”重犯,许可证又不知“藏”到何处去了,让专卖人员深感“头疼”。那么,如何让零售户自觉做到亮证经营?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个别零售户未亮证经营的原因所在
亮证经营是烟草专卖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之一,为什么有的零售户能做到,而有的做不到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除了偶然因素外,主要是这些零售户对亮证经营,始终存在认识“误区”。
(一)亮不亮证,对开店经营影响不大。一些零售户自认为,办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是合法持证户。在日常经营中,烟草专卖人员、客户经理、送货员以及老顾客,都知道自己持有烟草许可证,都是熟人老面孔。因而,亮不亮证无所谓,对卷烟零售没有任何影响。
(二)不亮证,缘于妥善保管。有的零售户虽然知道:经营烟草制品要悬挂烟草专卖许可证,但出于爱惜烟草许可证,怕弄脏丢失许可证。故在日常经营中,常常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放在柜子或锁在抽屉里,有的农村客户甚至将许可证压在土炕席子下面,一旦年检使用,才翻箱倒柜,四处寻找。
(三)只亮工商营业执照,不亮烟草证。一些零售户认为,工商营业执照比烟草许可证“含金量”,必须悬挂到位,烟草许可证“含金量”低,不悬挂也不会影响正常访烟和送货。
二、提高零售户亮证经营率的有效途径
(一)宣传到位。专卖人员要利用办证户培训、入户进店检查、“3·15”、“12·4”宣传日,向卷烟持证户积极宣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通过宣传,让零售户知道亮证经营的重要性,促使他们从开店之日起,就要养成“亮证经营”的好习惯,不得以种种理由、借口不亮证,并随时接受发证机关监督检查。
(二)指导到位。亮证看似举手之劳的事情,但要摆放醒目、固定牢靠,防晒防熏,保管安全,还需要动动脑子,想想法子。在日常检查中,对没有亮证或亮证不醒目、粘贴、悬挂不牢固的,专卖人员要现场指导或者亲自动手,帮助店主将烟草许可证悬挂到店面醒目位置。
(三)监督到位。有的零售户虽然做到了亮证经营,但由于店面装修、过年大扫除或其他原因,导致许可证不能回复原位。因此,专卖人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哪家哪户未亮证经营或者悬挂不醒目的,要及时记录,现场告知反复提醒,确保户户亮证。
(四)考核到位。一方面,对未亮证经营的,要提出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采取降低诚信等级的方式,促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将零售户是否亮证、亮证是否醒目,许可证是否干净整洁,纳入辖区专管员工作质量考核,以此强化专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零售户“亮证经营率”。
三、陕西武功县局提升零售户“亮证经营率”的做法
近年来,陕西武功县局十分重视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严查严管,卷烟市场零售户 “亮证经营率”始终位于全市各县(市、局)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是入户检查先看证。专卖人员进入零售户经营场所,首先查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到位,接着开始正常的检查工作。养成这种习惯的好处,就是督促零售户自觉亮证,有利于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水平。让辖区零售户意识到悬挂许可证的重要性。因为许多新顾客进店买烟,有时也要看烟草证,有证才放心购买,无证就怀疑是否有假烟。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也是自身经营的需要。
二是自备工具帮挂证。专卖人员下市场检查时,车上自备钉子、锤子、胶带。对未亮证经营或者悬挂不醒目的,队员亲自动手,帮助零售户正确悬挂许可证。同时,对沾满灰尘、烟熏发黄的许可证,专卖人员自带清洁剂、毛巾,反复擦洗干净, 确保许可证崭新如洗,亮亮堂堂,成为检验零售户的“镇店之宝,让零售户的被动性变为主动性。
三是开展亮证经营评比活动。专卖部门按照“是否亮证、是否醒目、是否牢靠、是否干净卫生”等标准,每季度组织各片区专管员深入零售户经营场所,认真查看,现场打分,评优选差,奖优罚劣,进一步增强专管员许可证管理责任心。提升了零售户亮证经营率。
四是及时补办许可证。在日常经营中,有的零售户不慎丢失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确保持证户亮证经营无“空档”,专卖部门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要求,为零售户及时补办许可证。
结语:在专卖执法过程中,专卖人员入户检查要出示检查证件,也就是亮证执法。同理,卷烟零售户开店经营,也要做到亮证经营。这既是烟草法规的明确规定,又是市场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卷烟的现实需要。作为基层专卖人员,要从许可证悬挂这件事抓起,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服务客户意识,不断提升零售户亮证经营率,为终端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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