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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签订2013年优化烟叶结构责任状

2013年07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作者:张宏、董翼飞、谢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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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卷烟上水平”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任务,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烟农、标准生产、规范操作、科学调度”的工作方针,切实提升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水平,确保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增强各乡(镇)人民政府对2013年优化烟叶结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提高群众抓好烤烟生产发展的积极性,7月4日,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3年优化烟叶结构责任状。

  乡(镇)主要领导是优化烟叶结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优化烟叶结构直接责任人,对本乡(镇)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负全面责任。师宗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县优化烟叶结构实施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做好田间不适用烟叶消化处理各项工作,并对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进行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和考核工作,全面做好田间不适用烟叶的消化处理,圆满完成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

  《责任状》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师宗县委、县政府及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方针、政策及系列指示精神;乡(镇)主要领导对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烟叶结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实现;根据工作方案抓好目标分解、责任签订、人员安排、宣传培训、任务落实、考核兑现等各项工作,确保优化烟叶结构目标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明确各村委会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工作内容、时间要求、责任制考核内容及办法等,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圆满完成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乡(镇)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一定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严格问责并纳入综合考核,同时取消该乡(镇)和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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