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在当前全国烟叶生产普遍过热,面临超种超收的严峻形势下,今年4月8日,国家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把控制总量摆在烟叶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烟叶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优化烟叶结构、开展不适用烟叶处理是一条必经之路,也是保障烟农利益,实现烟叶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
近期,吉安烟叶生产已全面进入下部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阶段,下部叶采收烘烤即将拉开序幕。今年是吉安烟区全面开展不适用烟叶处理的第二年,通过两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就吉安烟区的不适用烟叶处理技术作一些浅析。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随着基地单元建设的推进,各烟区都有自己对口供应的卷烟工业企业,工业原料需求是优化烟叶结构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要找准卷烟企业的原料需求来组织烟叶生产和收购,努力将不适用烟叶消化在生产环节,增加上等烟比例,实现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的总体平衡,进一步提高优质烟叶有效供给能力和烟叶资源配置效率。
(二)坚持服务烟农。保障烟农收益是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落脚点。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尊重烟农意愿,努力把行业需求变成烟农的自觉自愿行动,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充分调动烟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标准化操作。要在遵循烟株生长发育规律基础上,明确不适用烟叶处理范围,细化打顶留叶技术措施,合理确定单株留叶和采烤叶片数量,将含B4F在内的下低等烟比例控制在5%以内,将工业需求较少的B4F、X3F两个等级的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坚持规范运作。按以烟农或合作社为实施主体、乡村两级协调督促、片区烟技员落实到田的要求进行。在下部和上部叶处理结束后及时会同乡村两级干部与烟农现场验收并分户造册登记,烟站组织人员遂户检查验收,县局(分公司)组织人员对每位烟技员责任区内的烟农进行复查验收,市局(公司)对50%以上田块进行抽查验收。
二、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不适用烟叶”定义:不适用烟叶指烟株正常封顶并清除2-3片奶脚叶后,卷烟工业不适用的、需在田间清除处理的下部叶和上部叶。主要包括烟株底部因光照不足、发育不良、内含物不足,预计烤后品质较差,不具备烘烤价值的2片下部叶,以及烟株顶部开片不良、长度不足、结构僵硬、烤后品质较差的 2片顶叶。原则上常规生产中需清除的黑暴烟、病残叶、奶脚叶(胎叶)不列入不适用烟叶范围。
(二)技术要点:
1、下部不适用烟叶处理应在烟株打顶抹杈留足叶片5-7天内完成实施,每株清除2-3片鲜烟;
2、不适用的上部烟叶处理应在上部烟叶4-6片一次性成熟采收时每株保留2片不短于30厘米的顶叶不采收,经验收后与烟杆一起清出烟田。
3、原则上要求在处理下部不适用烟叶后留叶数控制在17片以内,每株烟进烤叶片数控制在15片以内。
4、在采收后,对鲜烟叶进行分类,对常规生产中的发育不良、开片不好或病斑较多等品质较差的鲜烟叶不予进行烘烤。
5、清除不适用烟叶应选择晴天,按照“先健株、后病株”的原则进行,操作人员应适时消毒,避免打叶过程中交叉传染病害。下部鲜烟就近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等,集中填埋处理,配套石灰消毒;上部鲜烟与烟杆一并清出烟田,集中堆放掩埋,或待其干燥后烧毁。
(三)操作规程:
1、及时中耕大培土。移栽后35天左右,当烟株进入团棵时即叶片数达到11-13片,及时进行保膜中耕大培土。摘除2-3片胎叶(奶脚叶),带出田间集中处理,或将胎叶在大培土时进行掩埋。
2、根据长势打顶抹杈、合理留叶。肥力水平中等、生长发育正常的烟田,50%的中心花开放时一次性平顶,打除顶叶短于20cm的叶片,保持叶片数18片左右;长势偏旺的烟田,推迟打顶,并酌情增加叶片数(20片左右),待上部叶颜色消退接近正常水平时,进行第二次平顶,打除顶部短于20cm的叶片;长势偏弱的烟田,可于花蕾明显可见时一次性平顶,打除花蕾下3 片过渡叶片,酌情保留叶片数16片左右。
3、清除不适用烟叶。下部不适用烟叶摘除在打顶抹杈后5-7天内,摘除下部光照不足、发育不良的2-3片下部叶,及时将下部2-3不适用烟叶和地膜清出田间集中处理。然后进行清沟培土,保持垄高45CM以上、垄体饱满、三沟清晰。上部叶处理应在采收最后一烤,上部4-6片烟叶一次性成熟采收时,每株保留至少2片不短于30厘米顶叶不采收,经验收后与烟杆一起清出烟田处理(具体见附图)。
4、集中销毁处理。集中处理方式有:一是常规无害化处理。以烟技员承担的责任片区为单位,就近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等,集中处理,配套石灰消毒;二是相对集中处理。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示范点,按每150-200亩连片区域建造一个规格为“3m×3m×1m”处理池,将不适用烟叶集中倒入后分层撒入适量石灰粉消毒。对处理的鲜烟要及时毁型破叶,防止被回收烘烤。三是作为沼气池原料进行综合循环利用。
三、保障措施
2011年,吉安市开始试点开展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当年处理不适用烟叶0.8万担。2012年,全市田间处理不适用烟叶鲜烟约13万担,折合干烟约1.3万担,进一步优化了烟叶等级结构。今年,在全国控制烟叶总量、优化烟叶结构的严峻形势下,开展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作用和意义尤为重大,事关收购总量控制的成功与否,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市局(公司)要成立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验收评价办法。县局(分公司)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督查考核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形成高效的工作体系。启动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对于因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不力导致烟叶收购量严重失控或出现补贴资金安全问题的产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全方位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落实好优化结构工作,必须形成产区全社会关心、全体支持、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要向产区党委政府汇报优化烟叶结构的意义,特别要汇报在今年“严控规模”的总体形势下,优化结构工作对吉安烟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作用,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烟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要以宣传发动为抓手,制作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宣传培训资料、告烟农通知书、张贴告示、广播电视、走村入户宣传、召开群众会、举办现场培训等各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强化不适用烟叶处理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和要求宣传到村到户。
三要让每户烟农知晓优化结构补贴标准、兑现流程和田间处理相关技术措施;要告知烟农执行种植收购合同内下低次烟叶不得超过5%的严肃性;要帮助烟农算清收益账,调动烟农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愿执行不适用烟叶处理。
(三)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强的农事操作,应坚持不适用烟叶处理标准,严格实行现场验收:一查下部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后烟株留叶数是否控制在17片以内;二看摘除的不适用烟叶是否折断毁形集中处理、烟株清除烟田后不采烤的2片顶叶是否折断毁形;三验田间留在烟株上不采烤的2片顶叶长度是否不短于30cm;四是执行不适用鲜烟叶田间处理→田间现场验收→烟技员登记造册→烟农签字确认→集中毁型处理→处理现场验收→烟农确认的验收流程。
(四)强化补贴政策。吉安烟区结合烟叶收购要求,制定补贴政策:下部不适用烟叶按技术规范处理经验收合格、且交售的中下部下低次烟比例在2%之内的烟农,按7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上部不适用烟叶按技术规范处理经验收合格、且交售上部下低次烟叶(含B4F)在3%以内的烟农,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严格补贴程序。严格执行签订协议书→烟技员下达打叶通知书→烟农申请验收→烟技员按烟田编号逐坵验收确认→建立验收情况分户登记册→烟技员上报烟站→烟站组织抽查→烟站确认报县局复查→县局报市局核查(核查数量10%农户或面积)→烟站张榜公示→建立烟农交售台帐,统计烟农交售烟叶的中下部下低次烟叶和上部下低次烟叶比例→烟站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建立不适用烟叶补贴登记表→补贴兑现汇入农户专用账户的补贴兑现流程。
(六)强化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层级制绩效考核,县局和基层烟站负责落实检查,烟技员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区田间不适用鲜烟叶处理纳入烟技员的阶段工作和年终业绩考核。抓好烟站对烟技员的阶段工作考核,产烟县局对片区进行绩效考核,市局(公司)将不适用鲜烟叶处理工作纳入各县局(分公司)烟叶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大事前指导、事中督查、事后考核力度。
(七)多部门联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要保持检查验收工作与烟农清除鲜烟同步。市县局两级要在下部叶烘烤前完成第一次验收,在顶叶一次性采烤后完成第二次验收。内管、监察、专卖等部门委派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并在不适用鲜烟毁型处理、烤后干烟称重、下低次烟比例等方面重点开展内管检查,真正将不适用烟叶消灭在田间地头,严防不适用烟叶流向市场、流向制售假烟网络,保障优化结构工作成效。
附图:
不适用烟叶清除部位示意图
不适用下部叶标准:烟株正常封顶留叶后,底部光照不足、发育不良、烟叶轻薄,工业不适用的下部叶。封顶后约5-7天(移栽后65-70天)至开烤前一星期清除。
不适用顶叶标准:烟株正常封顶留叶后,顶部开片不好、结构僵硬,工业不适用的顶叶。在最后一炉,上部叶4-6片成熟一次性采烤时剔除不予采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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