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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电子烟市场监管 深圳“深”耕细作 “双线”监管

2020年08月14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李倩、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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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因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辖区某品牌电子烟门店负责人送达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自7月1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启动后,深圳开出的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

  专项检查行动启动后,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迅速行动,主动对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14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行动方案;7月21日召开视频会议,对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截至目前,两部门已联合查处电子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2宗,包括售卖电子烟但未张贴警示标识6宗、利用电子烟自动售卖机销售电子烟2宗、在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1宗、在互联网销售电子烟3宗,对其中3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8宗已立案调查,对1宗已作出行政处罚。

  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取得成效,得益于深圳市局对电子烟市场的深度研判、精准监管、快速出击。

  深圳有众多电子烟及零配件厂商,2019年的电子烟产值约占全国电子烟产值的80%,电子烟企业的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约占全国电子烟出口的80%。随着近年来欧美国家逐步提高电子烟产品准入门槛,不少企业开始转向国内市场。截至8月10日,深圳市局共摸排掌握在深电子烟相关企业约241家,销售电子烟实体店约457家。

  由于近年来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大主流电商平台已全部下架电子烟产品,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相销售手法:部分电子烟产品以“雾化棒”“能量棒”等名称改头换面后重新上架;部分企业利用暗语或图片等“变异”方式进行电子烟销售;电子烟网络销售平台从主流电商平台逐渐向青少年喜爱的短视频、社交媒体平台转移;自动售卖机、移动售卖店铺、冠名赞助推广等新型电子烟销售渠道层出不穷。

  面对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多、产销量大、销售方式和渠道隐蔽多样等复杂多变的形势,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全力抓好电子烟市场监管成为深圳市局重点思考的问题。

  2019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后,深圳市局协同相关部门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确保电子烟市场监管取得实效。

  线上,他们对全网电子烟销售、广告、舆情信息实行智能监测,并与互联网企业建立问题通报处理机制,截至2019年年底,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下架电子烟售卖小程序559个,发出公众号自查下撤通知3509个,处置QQ群组2288个。

  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国家局专卖司靠前指挥,深圳市局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共监测发现涉及全国19个相关省(市)电子烟销售、广告线索252条,并及时将相关线索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进行处理,有效遏制了互联网变相销售电子烟的蔓延。

  截至目前,深圳市局共监测获取电子烟销售线索7674条、广告线索221条、涉烟舆情11.93万条,为各地电子烟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外,深圳市局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利用“云上稽查”系统,掌握并研判61条电子烟线上、线下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依法对其中17条互联网电子烟销售、广告线索涉及的36条链接进行证据固定,为典型案件查办提供了证据链支撑。

  线下,深圳各级烟草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线下渠道,形成电子烟实体店监管名录;敦促电子烟实体店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宣传标语;严格查处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距离50米范围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向全市105家重点电子烟企业送达《通告》,约谈18家在深重点电子烟品牌商,并对其贯彻落实《通告》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相关部署,深圳市局在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研究了9个方面的任务目标、执法依据与工作方法,并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编写了《深圳市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指引》,指导各辖区将行动要求落到实处。

  截至8月10日,深圳市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已掌握并调查19条电子烟线下违法违规销售及广告线索,并据此精准联合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深圳市局将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治理手段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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