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假冒卷烟的打击力度可谓雷霆之势。但是,在暴利驱使下,制售假烟犯罪活动在短期内势必无法根除。多年的打假工作下来,各级专卖部门也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应从哪里着手,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和思路。笔者认为,打蛇就要打七寸,如何找准制售假烟卷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源头,并加以控制和整治,必定能够取到较好的效果。假冒卷烟的生产必定离不开其生产的机器,而烟机的交易属于国家管控范畴。所以,笔者仅交流一下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源头——烟机零部件监管该如何有效控制的问题,仅供参考:
目前,福建广东等地的制假犯罪分子从事假冒卷烟生产的机器设备基本为零部件组装而成。在以往的打假破网工作中,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始终控制着烟机零部件的生产和运输等。但是,自2003年7月起,国家局取消了特定烟机部件名录(国烟法[1999]191号文件),特定烟机零部件的生产、销售被视同一般的机械生产、销售,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只能对组装成的烟机可以查处,打击整治组装烟机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因为有些烟机零部件不但是组装烟机的部件,也是其他诸如打印机等设备的必备部件,只要这些部件没有被非法组装成烟机,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是发现有涉嫌组装烟机嫌疑的零部件时也无权再予以查处。另外,一些简易的零部件组装成烟机后,其体积较小、方便携带、噪音低、隐蔽性好,非法组装后后于假冒卷烟生产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查处工作也相当困难。
针对这一现状,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做了一个粗略的研究。日常中也走访了可以生产烟机的机械零部件生产企业,认为要想有效整治零部件非法组装烟机违法犯罪行为,就应该及时掌握非法组装烟机零部件进行制假的趋势,并制定出预防和监管的方案。在此,笔者根据自己的一些经验谈一些想法: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打击烟机零部件非法交易的氛围。法制宣传工作很早便已经开始,但是真正能够懂法守法却是一个漫长的进化过程。在很多地方,刑法、民法等上位法都未曾被普通民众所熟悉,更何况烟草专卖法这不下位法。因此,在社会民众中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日常市场监管工作、打假破网工作以及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等细节来说都是一项重点工作。那么如何有效开展烟草专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呢?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法制宣传部门的沟通,尤其是要积极发挥村级两委的作用,将组装烟机、贩卖烟机违法的严重性进行教育和宣传,开展群防群治,形成整治非法组装烟机行为的群众氛围。同时,通过设立宣传牌,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报道相关案件,形成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机零部件秩序与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同样重要的社会效益。
二要坚持日常检查,积极建立和拓宽情报网络渠道提高打击的准确性。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应该要强调市场管理员及专卖稽查员的日常走访检查工作,及时在市场检查和走访中发现制售假烟行为的最新趋势。在此基础上,主动拓展线索,及时掌握非法组装烟机零部件进行制假人员在外生产经营烟机零配件新动向。对于涉嫌制售假烟行为的嫌疑人员,要及时指派情报线人进行跟踪和摸排,掌握较为详实的情报线索后,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另外,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多渠道拓展情报网络,实现地区以下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信息互通共享,通过立体监控,突出重点、扩大广度、拓展深度,切实提高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机零部件和非法组装烟机零部件进行制假犯罪行为的准确性。
三要拓宽工作思路,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物流托运、货运环节的监管。各地制假窝点组装制假烟机所使用的零部件一般都是采用网上订货、物流托运、银行付款的虚拟模式完成实物交易,其查处难度相对较大。目前,对于网络交易的监管还没有切实可行的妙招。笔者认为,控制非法交易的流通渠道应该还是比较可行的。其实,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与运管部门的联系协作早就从整治物流企业涉烟非法运输工作中开始,两部门在开展物流、快递企业非法涉烟运输日常检查过程中,适时地将整治非法托运烟机零部件工作与其并行布置,同计划、同落实,切实加强对物流、快递企业邮寄、托运烟机零配件的监管,掌握烟机零配件的流向,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打击。
非法拼装烟机及倒卖烟机零部件违法行为正越来越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谋取暴利的一个新犯罪突进,烟草部门应该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法,对此类行为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掌控。另外,还要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一如既往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不断开拓情报,加强监控力度,主动出击,从而达到规范烟机零部件生产经营秩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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