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一、“规范”的认识
规范是烟草的第一“生命线”,严格规范是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体制,实现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当下整个烟草行业都在努力完成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规范建设。
然而,平心而论,相信对于大部分烟草系统的员工乃至领导而言,对于什么是规范,为什么要规范,如何做到规范等问题依然不甚了解,似是而非,处于一种懵懂混沌的状态。大家对规范有以下几种较为常见的理解:1、规范就是要留痕迹,事无巨细一律痕迹化,台账痕迹资料越多越好;2、规范就是所有事情必须按照文件来处理,依葫芦画瓢,绝对不可逾越文件规定;3、规范就是无中生有,为工作披一件外衣,做个包装,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不断研究、讨论、总结、上报••••••对待规范建设,抱着上面的理解态度来开展工作显然是不可取的,只有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规范,规范具备怎样的功能,以何种方式能更好的开展规范,“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规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达到领先水平的宏伟目标。
二、何为“规范”
提到“规范”,必然会联想到一个与之相近的词:“规则”。规则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接触较多,如交通规则、考场规则、游戏规则。规则通常表现为书面的文字条款。规范与规则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等同的,是对一个事物描述的两个方面,规范是宏观方面,规则是微观方面,规范是规则的抽象归纳概括,规则是规范的具体细化表现。
进一步细说,规则又是什么?所谓规则,就是人为主观设定的行为模式标准。该定义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首先,规则是人为主观设定的,附加有强烈的价值取向。这就是规则与规律的最大不同点:规律是纯客观的存在于自然世界,不以人的意志发生或变化,不涉及任何人为主观色彩;规则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可以人为的设定或修改。
例1:万有引力定律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发生作用,任意两个物体之间必定存在相互吸引之力;但是,同样的麻将游戏,全国各地因为规则的不同衍生出许多不同的玩法,有四川麻将、北京麻将、台湾麻将等等。
其次,规则适用的对象是仅仅是人的行为模式。规律针对的是客观存在;而具有感情色彩的价值判断,所指向的是人的思想意识。
例2:评价某女是否漂亮,由于各人对“美”的理解认识不尽相同,必然会出现有分歧的结论。
再者,规则是种标准,一个标尺标杆,人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前可以依据规则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使得行为本身符合规则要求;行为之后,亦可根据规则判断行为是否符合所预期设定的模式。
例3:会议现场有“进入会场应当关闭手机”的会场规则。对于进入会场的与会人员,一般在会议开始前按照该规则主动关闭自己的手机;倘若会议正在进行时某人手机突然发出铃声,那么不关闭手机的行为就违反了该规则。
规范由于是人为主观设定的,是一种非实体性的东西,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一种被称为规范的物质形态,它只存在于人的思想观念之中。但是,由于人们日常通过语言进行思想观念上的交流沟通,因此,规范是以语言语句的形式存在并表现出来,并且规范语句都有一个突出的共性特征,就是连接词“应当”。即使一个规范条文不含有“应当”一词,我们也可以通过适当改写加入该词语,且不影响语句原有的含义。
例4:十字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就得停车,这是一条耳熟能详的基本交通规则,该规范可以改写为“十字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车辆应当停止通行”。
三、规范的功能
详细了解了什么是规范,下面进一步阐述规范的功能,即规范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作用。规范总体上具有两大功能:行为理由和评价标准。两大功能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分别对应着本人和他人。对于本人,规范往往充当着行为理由的角色,而对于他人,规范更多的发挥着评价标准的作用,以下分别阐述:
(一)行为理由
生活中,我们每天都要做出无数的行为。按照行为的做出是否受到行为主体自我意志控制的标准来看,我们的一些行为是无意识的,比如说梦游;一些行为是下意识的,比如说人受到惊吓之后双手会紧缩胸前做出保护姿态;一些行为虽然受到自我控制,但是行动主体在做出该行为后,如果你问他为什么做出这样的举动时,他是没有办法给予合适的解释或者答复的。换言之,行为主体不认为做出该举动需要给出合理的原因或理由,行为完全是基于个人感性因素而做出。
例5:某人早餐吃了一碗米线,旁人问他为什么选择米线而不是面条时,他可能没办法回答,因为他就是喜欢吃米线而不是面条,喜欢的理由连他本人都解释不清楚——喜好行为;某电影的经典台词:真正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情感行为。
还有一些行为,在做出之前主体就已经进行了思考衡量,行为的最终做出也是基于最终思考衡量后的结果,可以给出支持行为做出的理由。而且,倘若行为主体本身无法给出行为理由,那么他可能面临着被他人怀疑行为动机是否纯正的境地。
例6:某人在正常上班时间因为家里有急事必须回去一趟,准备离开工作单位。此种情形下,“家中急事”这一理由足以为“离开单位”这一行为提供充分的理由支持。此时如果他对同事说明该理,同事也会予以理解;否则,同事不知晓“家中急事”这一理由,就会认为他擅离职守。
对于此类行为,需要提供恰当合适的理由给予说明和支持。而规范,往往就充当着行为理由的角色:为一个行为提供支持行为本身能够被做出的合理性、正当化依据。一个不规范的行为,背后必定缺乏支撑理由;或者虽然有支撑理由,但该理由的充分性远远低于人们的正常认知水平,是不合理的。
例7:某人进入考场之后主动将手机关机并上交至监考老师处代为保管。为什么他会主动将手机上交?是因为存在“进入考场的考生需要关闭通讯工具并且上交监考老师”这一条文规范。有了这一规范充当理由,自然就会做出上交手机的行为。如果某人以手机价值过高拒绝上交手机,由于在考场的环境下,这一理由是不充分的,因此不上交手机的行为会被认为是不规范的。
(二)评价标准
根据前述规范的定义,规范是种标准,一个标尺标杆,可以用于量化评价行为是否合理。因此,规范的第二项功能就是作为他人对行为主体所做行为的评价标准。当然,不得不再次强调,规范的评价作用不适用于涉及主观思想的价值判断。“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价值判断的作出完全依赖于个人对事物的不同理解与看法,极具个性,无法给予统一共识的评判标准。
当一个行为的做出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时,我们同样就可以找到评价该行为的量化标准,该标准可能是行为理由本身,也可能是其他的正当理由。规范在很多情形下,是作为自身行为理由和他人评价标准同时存在的。而且,对于行为的评价通常可以找到很多标准,但往往规范的标准最具有权威性。
例8:对于帮助病人安乐死的行为,基于减轻患者的痛苦这一理由,评价是积极的,而基于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理由,评价则是消极的。由于存在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具体条文规范,因此后一种评价标准最具权威性。
当存在多种评价时,由于规范具有权威性,其说服力、支持力、正当性均处于最高位阶,可以将规范评价看作是最佳评价,效力最高,排斥其他不一致甚至相悖的评价,因此,当某一行为以规范作为标准进行评价,且该评价是正面积极的结果,那么就意味着该行为是恰当合适的,不可被责难的。而对于规范评价是负面消极的行为,即使存在其他可以评价该行为正面积极的标准,但由于规范评价的权威性,该行为依旧被认为是不恰当的。
例9:家长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对孩子进行打骂体罚,尽管出发点是想督促孩子更好的学习,且作为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家的,理所当然可以惩罚,但是由于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禁止体罚未成年人的法律规范,因此该体罚行为是不恰当的,应当受到责难。
规范作为最具权威性的评价标准还在于规范的表述一般以书面的条文形式表现,内容相对其他理由较为严谨、正式;规范评价一般附加有后果,尤其是针对违反规范的行为,除了给予负面消极的评价之外,一般还附加有需要行为主体承担的不利后果。
在此还需要补充说明一点,规范的行为理由和评价标准两大功能虽然根据作用对象导致侧重点不尽相同,但是二者不是割裂对立、泾渭分明,而是互为补充、统一融合的。对于本人,规范也有可能在行为做出之后用于自我评价;对于他人,规范也是解释行为主体做出举动的说明性和正当化理由依据。
具体到烟草行业,当我们从事某项业务,尤其是需要作出重大决策时,规范可以为我们自身的决策行为提供充分、合理、正当的理由,而不是仅凭领导的个人意愿来决定,促进决策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同时也作为外部人士对烟草行业决策行为的评价标准,以其至高的权威性排斥其他相悖的理由,抵消不利的评价甚至是别有用心的“妖魔化”攻击。
例10:烟草公司甲进行大额物资采购活动,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货比乙丙丁三家最终选择乙企业时。此时,因为“招投标程序”这一理由能够支持烟草公司做出“选择企业乙”这一决策行为,该决策行为是合理的,科学的;因此,外部人士对于该行为的评价也就应当是积极方面的,至少也是客观中立的;即使存在其他消极评价,但是因为有“招投标程序”的评价标准存在,具有权威性,可以消除其他不利评价及其衍生出来的负面影响。
四、规范与法治
规范具有的功能,不仅仅可以使烟草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做到行事理由充分,“师出有名”,还可以经受外部评价考验,“身正不怕影子歪”。因此,对烟草行业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