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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关查获一起非法出口香烟案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浙江在线报道 作者:林杨松、吴娴、王永贝、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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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浙江在线报道  出口女式上衣的集装箱内,竟然藏着国家依法实施专卖制度的香烟。日前,浙江宁波海关查获一起通过伪报品名非法出口香烟的案件,共计查获香烟20箱,总计412条。

  据宁波海关查验关员小王介绍,该批货物的申报品名为女式上衣,但在开箱查验时却发现,集装箱里根本没有女式上衣,实物货物全部是各类食品,包括方便面、饮料、白酒、食用油等。而在五花八门的包装箱中,眼尖的查验关员发现了香烟的踪迹。经仔细清点,香烟总数达20箱,共计412条。

  “违规出口香烟基本上是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数量都很少,顶多几条或者几十条。类似这样通过夹藏方式,一次性出口大数量、多品牌的香烟十分少见。”小王说。

  香烟是国家特许经营商品,具有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有资质出口。这批香烟的货主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伪报夹带的方式闯关出口,严重违反了国家对烟草的专卖管理规定。

  目前,宁波海关已依法暂扣了该批货物,并开展调查。

  海关在此提醒进出口企业: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实行严格的专卖管理和许可证制度,经营卷烟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具有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经营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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