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春节临近,在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节日大操大办或者假借节日大肆送礼等明显与规定相悖的做法或许会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但是,中华民族传统中走亲戚串门风俗中,顺手带些节日礼品还是在所难免的。由此,我们也想到了卷烟这种现下消费相对比较集中的节日礼品在节后又会何去何从。相信最后,这些礼品烟还是逃不过被回收。既然谈到礼品烟的回收,我们不妨就卷烟回收做一个简要的剖析和讨论。
就目前卷烟市场活动中,涉及卷烟回收的几类情形主要分为节日礼品烟或人情烟回收、烟酒精品店为积攒库存回收高档卷烟、经烟大户调剂卷烟过程中回收卷烟、不法烟贩借助地区间卷烟差价倒卖卷烟。
节日礼品烟或人情烟回收一般都有专门从事该产业的烟酒店,这些烟酒店与平常节日礼品烟收入较多的“客户”都建立起比较固定的关系,逢节日过后,都会直接上门进行回收,虽然在回收价格上要远低于市场价或者批发价,但是受礼者也乐于及早出手。
烟草精品店回收则主要集中回收高档卷烟,这些精品店的很多回收“业务”其实与礼品烟回收都是重叠的。因为烟酒精品店销售的卷烟以高档卷烟为主,而当地烟草公司货源供应对于其日常销售量来说实在属于“杯水车薪”,因此,遇上有上门兜售高档卷烟的,便会予以回收。
而经烟大户回收卷烟则是“来者不拒”。尤其是很多地方的零售客户经营能力较差,订货后很多卷烟销售都相当缓慢,一则影响了其资金周转,二则也无法获利多少。所以,这部分零售客户便直接将自身销售渠道不好的卷烟直接送至经烟大户处调剂自己销售中比较紧俏的卷烟品牌;经烟大户再将这些调进来的卷烟销售给其他需要的零售客户,或者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外流。
不法烟贩利用地区间卷烟零售差价倒卖卷烟则是近年来屡禁不绝、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相当头疼的卷烟回收方式。该种回收活动中,不法烟贩充分掌握了几个地区间某些重点品牌卷烟的市场行情,将一个区域内销路不是很畅的卷烟回收后贩运至原产地或者需求量极大地地区卖出一个相对较高的价格,在其中赚取差价。
分析以上这几类卷烟回收行为的成因,无非就是一个“利”字:
一、零售客户受暴利所驱使。大多数的卷烟零售客户都知道卷烟回收活动所面临的将是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处,但是人也一样存在一种趋利心理。我们的零售客户从事卷烟零售活动就是以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为核心。这些零售客户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往往会以低于市场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购入卷烟,或者以另外的卷烟进行交换,而交换价格则低于市场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甚至批发价。从现有查处的回收卷烟案件情况看,各类卷烟回收店采用欺诈手段、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卖方急于出售的心理,故意压价、赚取暴利的情形还是比较突出的。以中华(硬)卷烟为例,该卷烟的批发价为360元/条,市场零售价基本也维持在400元/条,但是有些回收店回收该卷烟时就是以低于360元/条的价格。尤其是一些“节日礼品”较多的官员家庭中流出的卷烟,其价格基本都很低。
二、零售客户大多存有侥幸心理。随着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基本上零售客户也大多知道从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渠道购入卷烟销售,属于乱渠道进货现象,将面临着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处的风险。但是,回收卷烟再转手卖出,实在是有足以引诱零售客户冒险的“魅力”。这部分零售客户始终幻想着只是偶尔回收并且销售几条香烟,不会总是那么巧就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获。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购入卷烟销售,这恰好给违法分子和非法卷烟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平台。
三、零售客户的法制观念落后。就现有零售客户文化层次分析,大多为初高中水平,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小学文化或者半文盲;同时,零售客户中,年龄结构整体偏高。在此种条件下,零售客户的法制意识就相对比较薄弱,法制观念落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多零售客户明知道回收卷烟或者将卷烟销售给收购者都是违法的,但还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认为仅卖几包烟而已,社会影响不大,专卖部门也不可能大涨旗鼓的进行处理。殊不知,正是因为很多歌“几包烟”凑成了数量巨大的真烟外流案件、酿成了区域卷烟市场秩序混乱的苦酒。所以,每一起涉及卷烟回收的案件,其当事人都应该受到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处罚。
回收卷烟行为属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重点打击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因为该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同时,还会引发诸如零售客户相互间诋毁、扯皮等矛盾,也给假冒卷烟充斥市场做了一个铺垫。具体的危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没有按照规定渠道进货,超范围经营,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专卖专营,零售客户经营卷烟业务都需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并且只能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一旦个体商贩擅自收购进行销售,便属于违法行为。只要有零售客户存在回收卷烟行为,区域内的卷烟零售群体货运供应环节就失去了公平性。因为现行卷烟货源供应政策大多依据合理定量类别投放,此种通过回收充实货源的行为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烟草公司卷烟品牌培育的进度,也属于利用非正常手段抢夺其他正规经营零售客户的客源。
二是从事卷烟回收的商家很容易成为假冒卷烟流入市场的渠道。近年来,假冒卷烟的制假工艺不断更新和改进,加之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管控的有效性不断凸现,制贩假犯罪分子开始打着礼品烟调换商品或低价折回现金的手段向从事卷烟回收的经营者塞假烟。毕竟,大多数的零售客户在卷烟真假辨别上都不是专业的,万一让人拿假货骗了,就会损失惨重。再说,回收卷烟又是高档紧俏烟,很多店主也不甘于自己承担损失,便以假充真,试图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更有甚者把假冒卷烟的来源诬陷给了当地的烟草公司,让消费者认为是从烟草公司进到假货,既严重影响了烟草公司的声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被回收的卷烟中灰色烟、人情烟占较大比例。从社会现象看,春节期间,上下级同事、亲朋互相往来,送烟是首选,尤其是很多求人办事的事情平常无法接近公务人员的,也会借助节日来临前,送些烟酒等礼品。这些礼品价值动辄上千,受礼者如果不是自己消耗,大多会送到卷烟回收店调换其他货物或者直接获取现金,这些卷烟就属于典型的“灰色烟”,属于贪腐行为中的“赃物”,一旦卷烟回收店大肆收购该类卷烟,就为贪污腐败活动开辟了一条下游产业链,间接助长了贪腐之风。另外,节日向男性长辈送高档的卷烟也是屡见不鲜了。这部分年长者有些是卷烟消耗较少、有些是舍不得抽这么好的烟,因此,这些“人情烟”也是回收店回收的主要货源。
分析过卷烟回收的几个类型、其成因及社会危害性,我们也意识到了整治卷烟回收现象的重要性及迫切性。但是,整治卷烟非法回收行为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科学计划、精心布置,有步骤、有主次地开展各项工作,争取早日整治好该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工作。从卷烟非法回收行为的成因中我们发现一个主要原因还是民众的法制意识及侥幸心理在作怪。因此,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卷烟零售客户的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零售客户规范经营,打消违法经营念头。着重强化烟草专卖的宣传,使其意识到从烟草公司以外进货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市场管理员在走访中可以适当夸大检查频率的宣传,这样可以对代卖人情烟的零售客户产生一种威慑心理,断绝其残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要宣传按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益处和销售“回收卷烟”的危害,使零售客户懂得误进假冒卷烟,既受查处,又损害良好信誉,也减少合理利润。在宣传过程中要重点从零售客户最关心经济利益进行分析。将从销售“非法渠道”卷烟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与卷烟被查处后的处罚力度进行分析,使他们认识到销售“非法渠道”卷烟是无利可图的。从卷烟被查处后的级别升降角度进行分析,零售客户级别每季度调整一次,而因违法行为被查处的零售客户级别都要降低,级别的降低也就意味着卷烟供应数量尤其是高档卷烟供应数量的减少,这会直接涉及到零售客户的利益。从信誉角度进行分析,回收卷烟不但会蒙受经济损失,最重要的还是对信誉的影响,长期积累的信誉,可能就因为卖了一两包回收烟中的假烟而毁于一旦,从而丧失多年经营的老顾客,得不偿失。
二是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节前要给往常有过违规行为的重点户和可能会参与回收的嫌疑对象打好“预防针”;节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卷烟回收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要体现以下几个要求:一要及时从严处理,一发现卷烟回收行为的,及时从严进行处理;二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同时做好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三要积极从专项整治中寻找售假案源,打掉一批售假网络团伙,震慑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四要杀好“回马枪”,杜绝卷烟回收不法经营行为。同时,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卷烟零售客户的档案化管理,对辖区内零售客户按照规范经营情况划分等级,计划好检查工作的侧重点和侧重面,一方面强化诚信等级管理,对零售客户做到奖罚分明;另一方面强化市场监管,仔细查看零售客户库存,及时掌握其经营动态,严防回收行为和真烟外流。
三是要及时做好全面造势工作,加快社会管理力度,促进烟酒回收店的全民监管。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非法回收活动的同时,更要加快社会化管理的方式方法的研究与探索。针对烟酒回收店多位于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监管卷烟回收活动中来。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主动道当地村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