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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88条香烟后潜逃20年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扬州时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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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扬州时报》报道  20年前,因为一时糊涂,刘万美在同乡怂恿下来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两次暴力抢劫烟酒个体户。为了逃避警方追捕,刘万美一直负案潜逃,并四处流浪20年。20年后,以为逃过追捕的刘万美居然化名用假证前往一工地打工,不料因假证露馅落入法网,最终接受“迟来”的惩罚。

  20年前

  在扬两次暴力抢劫个体户

  46岁的刘万美出生于淮安某个乡村。1992年春节过后,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打算前往扬州打工淘金。当年3月1月,他坐车到了江都,但一直没找到称心的工作。

  为了生计,刘万美在同乡徐小兆和杨小山的建议下,准备合伙抢劫个体户。刘万美称,1992年正是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些下海经商的扬州人越来越富裕,就连卖烟卖酒的个体户也赚得钵满盆满。为了抢劫销售烟酒个体户,刘万美、杨小山、徐小兆三人租下三辆自行车,前往江都周边伺机抢劫。

  1992年4月16日下午,在江都某烟草批发店铺,受害人王某携带采购的18条香烟正好从烟草批发部走到马路上。徐小兆见状,立刻按照事前分工,让杨小山骑车“逼倒”王某,他上前将倒地的王某暴打一顿,并用刀将其划伤。就在王某抱头求饶的瞬间,刘万美乘机劫走王某刚采购的18条襄阳牌、山城牌香烟,价值人民币

  190余元。此后,刘万美再次与徐小兆、吴名清两人,同样以暴力手段劫走烟草个体户潘女士采购的70条香烟,价值1200元。

  案发后

  负案潜逃,化名流浪20年

  当年亲眼目睹劫案发生的吴女士证实,1992年5月15日下午,刘万美与徐小兆等三人,骑着租来的自行车,一直徘徊在江都针织总厂附近某批发部门口。

  “救命啊,杀人了,抢劫了……”案发当天下午,个体户潘女士从烟草批发部采购70条福牌香烟后,刚走出批发部不远,便遭以徐小兆为首三名嫌犯的袭击。吴女士表示,当时她作为烟草批发店的工作人员,听到潘女士的呼救声以后赶忙外出查看,发现徐小兆正用双手疯狂地抽打潘女士的嘴巴。而刘万美与另外一个嫌犯捡起撒落一地的香烟。然后,三人骑着车逃之夭夭。

  香烟被劫后,潘女士报警求助。刘万美供述称,两次暴力抢劫,他与徐小兆等三人共劫得88条香烟,然后前往淮阴销赃1000余元。其间,三人各分得353元赃款。就在刘万美准备潜回老家暂避风头时,由于徐小兆等人先后被抓,他只好化名为“王小刚”,一直到处流浪,负案潜逃20年。

  20年后

  因用假证打工露馅落法网

  “潜逃流浪在外二十年,我只偷偷摸摸回过一次家,至今都不清楚儿子长成啥样了。”刘万美落网后表示,出逃前夕,儿子刚刚出生,为了逃避追捕辗转来到盐城等周边城市。潜逃期间,刘万美多次前往招聘单位应聘,但每次面对招聘单位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的要求时,又一次次选择了放弃。

  为了生计,刘万美不得不沦为捡破烂的流浪汉,他为此还买了一辆二

  手三轮车,几块木板随车携带当床板。刘万美坦言,不少大桥下、车站旁都是他遮风挡雨的过夜地点。每当夜静人深之时,他特别想念家乡的妻儿。因为孤身一人,他经常被人欺负,但为了不暴露身份,既不敢反抗,也不敢求助“救援”。

  为了重新做人,2011年11月,刘万美通过假证贩子,化名“王小刚”做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在一建筑公司打工谋生。工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帮“王小刚”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保险时,发现“王小刚”竟然查无此人,这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注意。警方根据这一情况侦查发现,“王小刚”居然就是20年前的抢劫犯刘万美,随即将其抓捕归案,并移交至扬州警方。

  获轻判

  未重新犯罪,法院轻判5年

  “别人坐牢只有那么几年,我流浪的这20年比坐牢还惨。”近日,江都法院依法审理这起20年前的抢劫案时,刘万美如是表示。庭审中,刘万美几度落下悔恨的泪水,说:当年犯罪时,因受他人怂恿,加上年轻无知,才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刘万美的辩护律师则表示,王万美与他人共同抢劫,系共同犯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王万美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此外,鉴于王万美当庭自愿认罪,且自案发到归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内,从未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请求法院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悉,根据法律规定,法庭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以抢劫罪,判处刘万美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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