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2011年年初,国家局首次提出开展专卖内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要求,同年2月28日,在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上,江西省烟草专卖局被国家局确定为专卖内管委派制试点单位。2012年4月9日,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以现场会的形式,总结推广了江西省局专卖内管委派制取得的经验。5月29日,国家局印发《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在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
采取何种方式方法实行专卖内管委派制呢?可以参照我国在企业实行的会计委派制模式进行,会计委派制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向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主管”(国家以控制地位的所有者身份向股份制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第二种是企业内部委派会计负责人或会计人员(公司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下派出会计负责人或会计人员,被委派人员主要来自原单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县级局专职内管员实行委派制,可以参照会计委派制第二种模式进行委派,向县级局委派专职内管员。
鉴于专卖内管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使得当前专卖内管工作的一些共性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基层内管人员“不敢管、不愿管”、执行力不强,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尤为明显。这些问题不约而同地反映出当前专卖内管工作在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制约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内管工作水平的提高,需要进一步探索专卖内管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鉴于此,在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设置各级内管派驻机构,显的犹为重要和必要。本人抛砖引玉,对加强内管委派制提几点粗浅的建议。
首先是加强省级局内管机构配置。省级局作为内管委派制的牵头主体,除了独立设置内管处,还应该根据工作分工,设立内部科室,比如综合科、监管科、检查科等科室,另外,省局还要根据内管处科室工作的需要,配齐配强编制内工作人员。单单从机构和人员来看,如果省局内管处的人员配置不到位,或者人力稀缺,那么,内管的工作力度必然大打折扣,监管效果也是可见一斑。
其次是加强市局内管机构配置。市级局作为内管委派制的落实主体,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市级局的人员配置。应积极借鉴江西省局的试点工作,制定以“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相对独立”为原则的内管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省局单独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与专卖处分开,在各市级局成立了省局内管派驻办公室(简称“派驻办”),作为省局内管处的派驻机构;在各县级局设立市局内管派驻工作组(简称“派驻组”),作为市局内管派驻办的派驻机构。
其三是县级局内管机构(派驻组)与专卖办需分开。县级局内管派驻组是内管的基层机构和前沿阵地,专卖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都在基层发生、解决和完成,基层内管人员“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是内部监管最直接的问题,也是最大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专卖管理工作承担着打私打假、市场监管、队伍建设、证件管理等具体的工作内容,无论是完成专卖管理工作任务的需要,还是基层中层干部大局意识和素质觉悟与上级要求的差距,县级局专卖管理部门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或多或少把专卖工作分摊给内管人员,导致内管人员普遍兼职、队伍稳定性差、履职能力弱等问题。鉴于此,县级局内管派驻组机构单列,与专卖部门分开办公,内管员由市局直接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地跨区监管,是提高基层内管员执行力,确保内管委派取的实效的重要举措。
毋庸质疑,全面实施专卖内管委派制,是国家局深入解决行业“注重自律”课题的最新探索,对进一步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业严格规范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积极推行内管委派制,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解决专卖制度下提高效率和注重自律两大课题,全面贯彻和落实加强内部监管的基础工作,下大力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努力实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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