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北京晚报》报道 从3月26日开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下称《控烟条例》)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相关网站查看全文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从专家建议稿开始就邀请公众参与,这是本市制定法规条例的一次全新探索。
区域变广
室内公域全面禁烟
学校医院室外也禁
在《控烟条例》中,专家具体划分出了“室内禁烟区域”、“室外禁烟区域”和“室外限制吸烟区域”,与1995年制定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相比,扩大了控制吸烟的范围。《控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可通俗理解为公共场所“有屋顶”就不能吸烟。《控烟条例》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等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需要划定吸烟区、举办大型活动时需临时设置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
罚款升高
单位不作为最高罚三万
“无烟日”烟草停售一天
《控烟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的,如经营者和管理者不认真在禁烟场所劝阻吸烟、坚持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划定吸烟区、划定吸烟区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控烟条例》建议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而现行的处罚额是1000元至5000元。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现行的处罚额是10元。同时,《控烟条例》也强化了公民个人直接要求禁烟区域内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等权利。
此外,《控烟条例》还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为吸烟者的自愿戒烟提供指导和帮助。
公布提前
立法过程不同以往
公众意见更受重视
早在2011年1月,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等1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法规案,成为北京市确定的首个立法法规预案研究项目。2011年年底,该预案研究全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前征求意见经常是在条例经过了一审、二审,理念与架构都已基本完成之后才公布和鼓励公众参与,修改的空间不是很大。“这次我们从专家建议稿就开始鼓励公众参与,我们首先要听取公众的意见。具体制度设计方面还要继续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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