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浏阳网报道
因手头拮据,两名男子心生“妙计”,一拍即合,他们以购买香烟为名,到超市、烟酒店叫店员拿出大量高档香烟,然后趁人不备,拿起就跑。像这样的抢夺行为,他们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实施了12起,抢夺香烟价值万余元。近日,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桩抢夺案,两名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阔绰”男子以买为名抢夺高档香烟
市民陈先生在金沙北路开了一家烟酒商行,2014年1月13日晚7时许,他店里来了一名男性顾客,称需要买三条香烟用于送礼。陈先生在将柜台里仅有的一条香烟拿给对方后,起身到店内拿货。然而,当他拿着另外两条香烟返回柜台时,男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跑出来去追,但他已搭乘一辆摩托车朝金沙中路去了,我就报了警。”几分钟后,金沙中路的谭先生也遭遇了和陈先生一样的事。
“这是一个两人团伙,一人负责抢烟,一人负责驾驶摩托车接应逃跑。”陈先生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警方的证实。经过调看店内外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这两名男子在抢夺陈先生店内香烟后,见无人追赶,顺道窜至谭先生店内,以同样的手段再次抢得高档香烟一条。
两月发案10余起监控锁定嫌疑人
就在民警对两起香烟抢夺案件进行串并侦查时,1月22日中午,城区金沙中路、天马路又接连发生两起香烟抢夺案件,监控同样记录下了这两名男子。
据警方警情通报显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里,浏阳市接连发生10余起香烟抢夺案件,而侦查的结果均为同一伙人所为。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警方根据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及行为特征,加强了巡逻布控。
3月26日,正在街头巡逻的民警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当其进入一家烟酒店后,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住。经查,男子姓罗,24岁,浏阳本地人,是抢夺香烟团伙的主要成员。据罗某交代,2014年年初由于手头拮据,便与好友柳某商议假借买烟之名,抢夺烟酒店高档香烟,再通过礼品回收店销赃获利。
迫于压力,柳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两男子因抢夺罪获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月至3月期间,罗某与柳某分工明确,罗某负责实施抢夺,柳某负责骑摩托车逃逸,两个月里先后在城区及工业园商贸街实施抢夺作案12起,抢夺香烟价值1.18万元。
面对指控,两人在法庭上不持异议。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在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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