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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烟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烟草在线江苏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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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江苏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近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目前,86名处级、239名科级党员干部向组织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年度报告工作圆满结束。

  做好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体体现,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重要抓手。公司党组明确要求全系统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报告制度,各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也要按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真实准确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通过报告有关事项认真检视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不在廉洁自律上犯错误。  

  此次有关事项的报告涵盖: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及从业等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本人收入、房产、投资等共计14项报告内容。

  根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必要时,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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