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非法烟草。
烟草在线据广西新闻网报道 2012年2月21日,宜州警方审理终结广西有史以来最大的非法经营烟丝(白皮烟)、烟叶案,并移诉检察机关。 据了解,该案涉案价值50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其中刑事拘留26人,逮捕17人;捣毁制假窝点59个,批发、销售犯罪团伙16个。
小烟摊挖出“假烟批发部”
2009年下半年以来,宜州市烟草局不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假冒的名牌香烟流入市场。为此,烟草局会同宜州市警方开展打击贩卖假烟专项行动,但由于制售假烟分子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打击行动收效甚微。
2010年11月初,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辖区城东市场覃某烟摊有人贩卖假烟。随后,警方对覃某香烟经营摊点和储存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烟丝0.52吨、烟支上标有仿制的品牌过滤嘴卷烟301063支,总价值9万余元。经送检,该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警方经调查发现,覃某假烟案牵扯到一个巨大的极其复杂的假烟制造、销售网络。同年11月13日,宜州市警方决定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并对覃某进行取保候审,以“放长线钓大鱼”。
警方调取交易证据1万多份
接下来,专案组成员往返南宁、宾阳、玉林、北海、广东、海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走访近千名证人,到相关单位调取凭证5000多份。为查清覃某等人从宾阳上线人员甘某等人处购得大量假冒伪劣卷烟,在宜州城东大市场内转手销售的事实,专案组从犯罪嫌疑人的资金往来账作为突破口,历时近一个月的艰苦努力,总共调取犯罪嫌疑人交易证据1万多份,提取犯罪嫌疑人证据500多份。在南宁市警方的配合下,宜州警方于2011年8月将“11•13”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收集、固定了6名涉案人员非法经营的全部证据。同年9月1日,专案组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中的11名成员抓获。
每月至少300件假烟流入宜州
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覃某从2009年以来一直从事非法经营假烟活动,其所经营假冒伪劣卷烟均是从宾阳籍犯罪嫌疑人甘某、丘某、蓝某、黄某等人处,通过托运给贵港至金城江的班车运至宜州市后,再以银行存款来支付货款的方式购进,每隔一两天从宾阳进一次货,每次3-5箱(伪装箱),每箱约125条(每次共约500条)。
覃某购得大量假冒伪劣卷烟后,以其设在宜州城东大市场的香烟销售点为幌子,将假冒香烟批发转手销售给宜州市安马、拉浪、同德、石别等地的烟贩子,以从中牟利。此外,犯罪嫌疑人甘某、丘某、丘某某等人(均为家族成员)还以宾阳县大桥镇大桥村为生产据点,通过货运托运的方式将假烟销售往河池市的南丹、凤山、东兰、罗城、环江、都安及百色市、南宁市、柳州市、来宾市等地,经营模式主要以家族式生产、网络式销售为主,集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
据统计,甘某、丘某、黄某犯罪团伙每月至少将300件假冒卷烟(货值88万元)流入宜州烟草市场。该案中,宾阳县共有上线犯罪嫌疑人10人,涉及河池7个县(市)15人(下线),从2009年1月1日至今,这些下线汇入宾阳上线账户800万余元,卷烟2万多件,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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