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李先生问:前段时间因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我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停业三个月,但三个月后店铺还没装修完毕,请问我还能继续申请停业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业务3个月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停业期满再次提出停业申请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是可以继续申请停业的。
因此,如果您再次提出停业申请的期限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两次停业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再次提出停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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