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频频报道,一些好心人,将摔倒或者被车撞的老人扶起来,结果却被老人的家属当作肇事人纠缠不休,使原本一件好事,却成了好心人的无比烦恼,身心受到莫大的伤害,致使这些好心人,不得不奔忙于取证,来澄清自己的“冤情”,所伤害不仅是好心人,伤了大众的心,随之就出现了见摔绕行,一双双热情之手,准备伸出,转念一想,行为当褒,日后烦恼倍添,还是不要惹火烧身,出现了老人摔倒不敢扶,因失去最佳抢救时机而逝,是家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不是众人冷漠,是社会缺少了信任,缺少了良知。
一个社会没有了最起码的信任,最起码的良知,这个社会又有多少意义,见死不救,见伤不施,见倒不扶,冷漠面对,视而不见,绕道而行,如此之下,很可怕!温暖不在,互助不在,让人不寒而栗。从这些扶了老人又被家属冤枉的事件中,不难看出,家属似乎找到了可依赖的人,老人的一切,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甚至赡养费都让“肇事方”承担,有甚者,恨不得老人与生俱来的疾病一股脑地甩给肇事方,正如坊间一句话:“磕睡寻枕头。”家属为老人找到了个好“枕头”。不能让好人受冤枉之气,不能人好人平白无故地被纠缠,不能让好人受委屈,不能让好人寒心,不能让美德遗失,不能让良知泯灭。
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助人为乐者,在扶了老人被家属冤枉,事实真相大白之后,其家属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有着什么样的理由,这是对他人的诽谤,对他人的诬陷,家属必须承担给予好心人带来的经济和精神上的伤害,还社会一个公道。
美德不能如此地不堪一击,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遇阻而失,因个别现象,就不再尊崇,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是人间莫大的悲哀。良知是做人的本分,不能因为一时之利之由就超越底线,冤枉无辜。人间温情不息,永远心存感激,美德永不褪色,良知处处闪现,是社会之幸,是人间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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