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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一事

2013年08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新民晚报》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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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某培训中心之邀,开一个小会。该机构的会议我很熟悉,席间从无人抽烟。不料这一回,进门就见桌上四包“中华”,还有打火机。等主任“君临”,便有人拆包、散烟,替主任和客人点上,吞云吐雾起来。眼看烟雾弥漫,我赶紧打个招呼,匆匆逃离。主任助理跟将出来问:“会议刚刚开始,老先生怎么要走?”我反问:“你们中心什么时候会议室抽烟的?”答:新来的主任抽烟,现在几个办公室都在抽,连已经戒烟的都故态复萌了。原来如《论语》中的“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也!

  公共场所禁吸烟,已有法规。什么是公共场所?照权威部门的解释,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三个人以上的就是。会议室、办公室当然在内。身为头儿,理当表率,首先作出榜样,带头外面去抽。哪能率性而为,不但自己在办公室抽,还公然抽到会议室呢?说穿了,还不是因为你是头儿,本单位“老大”,没人管得了。

  我很奇怪,许多不抽烟的人,明明知道二手烟危害健康,为什么不举起市政府颁发的《控烟条例》来“责”一责放纵烟毒的“老大”?大多数人大概是不好意思说,或者是不敢说。为什么?都懂的。

  不仅如此,如今的抽烟还讲究“共享”:你递烟,我打火,你散半包,我发一圈,如入市井,如在江湖,久而不觉其俗。若是头儿在场,必争先恐后,竞相敬献。敬一支烟似无溜须之嫌,却有“联络感情”之用,无怪乎连已经戒的都赶紧再抽将起来。

  再说了,会议桌上的烟,那是公款买的。开会邀请专家,报销名正言顺,难怪一放就是“中华”四包。跟着头儿大家抽公款,不亦乐乎,不亦不君子乎?

  而那头儿,是否更应好好反省呢——当然不止于这抽烟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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