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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提高在店内查处案件现场取证完整度

2014年10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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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现场取证,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开展查证并收集有关证据的专门活动。它是一个获取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过程。它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前提和基础。它的直接目的是获取能够证明违法事实的有关证据。按照先取证后决定的原则,只有在获取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才能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当前,在店内查扣卷烟的案件数量比较多一些,笔者结合当前行政处罚案件现场取证完整度浅谈一些认识。

  一、现状分析

  笔者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完整度进行分析

清徐县局案件现场证据完整度调查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现该类案件需取证12项,实取证8项且取证存在不完整情况,完整度只有3/8*100%=37.5%,未取证率为4/12*100%=33.3%,整体完整度只有3/12*100%=25%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在店内查处案件取证不完整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取证时间不及时有滞后问题,如涉案卷烟经常出现在放入暂扣库后才进行拍照,事后提取

  二是证据保存不规范,如对抽样的卷烟没有合理的存放,没有当事人签字认可。

  三是执法人员责任心、风险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缺少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对关键环节与关键点没有清楚的认识。

  四是个别证据提取程序不规范,如对于现场抽样取证没有在当事人在的情况下提取,也是自行提取。

  五是取证工具不齐全,有时中队没有配备摄相机、照相机等专业工具,PDA运用效果不好,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不愿意去使用。

  六是缺少提取标准,虽然目前法律法规上对各类证据都有解释和说明,但是具体到行政处罚案件里,没有制定一个很明确的标准,在执行上难以把握。

  三、解决的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证据的完整度,在实际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时应以《行政处罚法》及其他行政法律规范、《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取证原则;二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三是独立取证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迅速及时原则;五是保护当事人及其他主体合法权益原则;六是文明执法、和谐对待,维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原则

  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制定现场取证标准。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现场证据提取项目和标准,解决前期取证无标准问题和个别证据取证没有严格程序的问题。采取“实地调查取证”的方式,从现场查处案件的第一环节开始逐一取证,用实操方式确保取证标准可操作、可行,解决取证时间不及时滞后问题。

  二是明确关键风险点标准。增加容易产生风险的关键环节取证标准,如执法全过程的录相、现场涉案卷烟的抽样、当事人签字等环节,有效的规避了行政执法风险。解决前期证据不完整、缺少一些文书和现场查处过程记录缺失的问题,促进案件证据链的完整。

  三是组织培训掌握方法。对执法人员如何进行证据提取进行专项培训,解决以前没有系统培训的问题,使执法人员更清楚证据提取的目的、意义、方式与方法,提高执法技能,同时解决执法人员责任心、风险意识不强问题,和因此产生的证据保存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能为案件定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了事实依据和基础。

  四、各项证据提取标准

  当事人店面门头照: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在进入店面前进行提取,要求清楚、无误。

  卷烟零售许可证照片: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进行入店面后进行提取,要求看清楚证件上面的字迹。

  现场查扣卷烟照片: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查扣时将卷烟整理放好后进行提取,每个品牌单独拍照,要求要看清楚品牌及数量,数量多时要将各品牌挑选一到两条放置在查扣卷烟上面进行提取,各品牌拍后再合照一张。(无特殊情况必须在现场拍摄)

  先行登记保存书:执法人员在检查清点时进行提取,当事人需在场并签字。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执法人员在检查开始后进行填写,要根据表格内容逐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读后,需当事人现场签字认可,如果当事人不在场需由店员或见证人签字(写清楚与当事人的关系)。

  涉案卷烟:在先行登记保存后提取。

  查处过程录相: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从进入店面前开始对整个查处和检查过程进行录相,要求事件、人物、品牌等清楚,过程不可中断,录制结束后交由案件审理员保存,在案件处理后放入案卷附件袋。

  抽样物品照片(录相):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在先行登记保存涉案卷烟后,在当事人在的情况下进行抽样时提取,要求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提取相应的条数与盒数,同步执法人员要全程录相,处理与查处过程录相一致。现场填写抽样物品清单,交由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封存照片(录相):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执法人员在抽样完成后进行封存拍照并录相。

  五、现场取证基本程序

  执法人员依法向现场违法当事人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同步采取辅助措施;

  检查完毕执法人员将有关检查笔录、清单等证据需交当事人核对;

  当事人核对无误的,需由当事人签定确认(执法人员同时签字),并注明日期,当事人不在场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予签字确认的,由在场两名以上见证人员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同时签字),并注明日期;没有见证人、见证人不足两人或者见证人不予签字确认的,由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总之,作为一名执法人员都应掌握证据提取的方法与标准、程序,做到取证合理、合法、完整,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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