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引:本文从当前烟草市场一户多店与一户多证、连锁经营的区别以及产生的原因分析入手,简述了现阶段专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一户多店管理的具体措施。
案例:陈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原在江西省上饶县某乡镇老街经营一家副食品商店,由于经营有方,生意非常红火。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当地政府在紧靠公路处又发展了一个新的市场。为增加市场份额,于是夫妻俩又在新市场增设了一家副食品商店,夫妻各自负责一个商店的经营活动,并以各自的名义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市场店内卷烟经常脱销、不够卖,于是夫妻俩就利用原老街副食品店大量订购卷烟,擅自拿到新市场店内销售。陈某与李某的行为看视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信类似的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管理中会越来越多,如何加强一户多店的管理已经成为我们专卖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此,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点个人浅显的看法。
一、一户多店的概念以及与一户多证、连锁经营的区别
一户多店与一户多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户多证是指某一经营户实际只有一处经营场所,以不同身份同时办理了多个许可证,目的就是增加从烟草批发企业的进货数量,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对这一现象显然是不允许的,应当及时予以取缔。
一户多店是指某一经营户在某一特定的区域内同时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独立经营的店铺,每个店铺均以各自的名义办理了相应的合法证件,主要经营者均为直系亲属。对卷烟经营而言,这一经营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者试图增加在某一特定的区域的市场份额,甚至垄断市场;二是受卷烟限量供应政策的限制,经营者试图增加从烟草批发企业的进货数量,以获取更多的紧俏烟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
那么,一户多店与连锁经营有那些区别呢?其区别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营主体不同。一户多店的经营主体是均为直系亲属。而连锁经营的主体不一定是直系亲属,尤其是加盟连锁,经营者往往没有任何的血源关系。二是投资主体不同。一户多店的投资主体是一个家庭。而连锁经营的投资主体不一定是一个家庭,尤其是加盟连锁。三是运作模式不同。一户多店没有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管理模式完全取决于实际的经营者。连锁经营则必然严格遵循“统一商品、统一货源、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经营模式。四是识别标志不同。一户多店往往没有统一的识别标志和统一的装潢。连锁经营必然采取统一的识别标志、统一的装潢。
二、目前烟草市场一户多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超市、烟酒专营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一户多店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中小零售业态,存在向它们提供假私非卷烟或者低于烟草公司批发价格卷烟的可能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的市场管理带来了困难。实践中,对一户多店的管理未能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易形成市场垄断。如果放任一户多店的发展,势必给那些经营能力强、自有资金雄厚的卷烟零售户形成市场垄断的机会。尤其是在同一商圈内一户多店的大量存在,必然给其它卷烟零售户带来很大的压力,卷烟零售价格难以稳定,直接影响其它卷烟零售户的利益。
(二)易造成店与店之间串货。在实际经营中,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经营者管理方式不同、经营能力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即便是同一家庭内的不同卷烟零售店铺其卷烟销售成绩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加之受烟草公司供货策略的限制,一户多店内部普遍存在卷烟销售不均衡的现象。为满足销售需要以及消化库存,内部之间店与店串货十分正常,此举必然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一是发现难;二是查处难,不容易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在家族势力较大的地方易引发群体事件。
(三)案件查办时证据采集存在一定困难。为确保货物安全,在同一商圈内一户多店的库存卷烟大多集中在一起保管。在调查取证时如何认定违法卷烟也就十分困难,搞不好很可能引起败诉。
三、烟草专卖如何加强一户多店的监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对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户多店的现象必然越来越多,如何加强一户多店的管理必将成为我们烟草专卖管理的重要内容。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加强管理呢?
(一)防范未然,在发证环节适当限制一户多店的发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是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的运行既离不开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同样也离不开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并不是简单地实行自由放任,政府撒手不管,而是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边界,哪些资源应该由市场配置,哪些资源应该由政府配置需要界定清楚[1]。对烟草市场而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加以配置。为此,在发证环节,我们应当合理运用烟草专卖法赋予烟草部门的权利,在制定合理布局规划时,有必要适当限制一户多店的发展,尤其是在同一商圈内一户多店的数量,使其不能形成较大的规模。
(二)一户一策,增强货源供应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减少店与店之间串货。在货源投放时,通过对市场的科学细分,全面深入推进和完善“一户一策”营销策略,根据每个零售户的卷烟销售能力和市场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投放有效货源,能卖什么烟就投什么烟,这就要求在精准投放好紧俏烟和高价位卷烟的同时,也要精准投放好其它控制品牌和顺销品牌,真正做到供市场所要、供市场所需。在日常服务过程中,要主动帮助卷烟零售户准确把握其经营现状与周边消费群体特征,确保客户货源总量利用的利益最大化,以及单品牌卷烟对客户产生的效益最大化。此举,既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一户多店内部之间串货,又提升了客户对烟草行业的满意度、信赖度和配合度。
(三)强化证据意识,提升专卖技能,确保案件证据采集的合法、充分、准确。实践中,违法卷烟更多的时候,是通过对零售市场检查和消费者投诉反映出来的,违法卷烟网络本身是客观已经存在的,只要不是简单、孤立地看待个案,零售市场一个个案件其实都是违法卷烟网络的一部分[2]。超市、烟酒专营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一户多店形式的涉烟案件由于涉及人员较多,进货渠道广,往往比较复杂,有可能涉及网络犯罪,其调查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有效证据的采集,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未能进行深入调查,无法捣毁非法经营网络,打击效果多大折扣;二是对集中存放的卷烟认定违法串货卷烟的数量十分困难,搞不好很可能引起败诉。为此,专卖人员一定要强化证据意识,明确证据资格、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合法性,提升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的能力。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只有对证据进行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判断,明确各种证据的证明力,才能使证据起到应有的证明作用,保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参考书目:
[1] 赵振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学习时报》[N],2013.12.2
[2] 王世平、孔祥帅等,《烟草专卖管理师专业知识(2级)》[M],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2011,100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