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利润的吸引和在经营中起到的作用,以及消费者对卷烟消费的不同需求,都使不同经营者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严格的法定条件,以及随着法治烟草的建设发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不断规范严格,必然导致部分个体户无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而无证经营卷烟,这也一直是专卖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如何加强监管,减少无证经营现象的出现,更好地维护持证户的合法利益和卷烟市场秩序,笔者从自身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无证户产生的原因
一是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仍处于相对滞后状态,村级市场经营者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山区农村宣传的力度不够,不少经营户对无证经营的法律认识不高。
二是有些个体经营户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的法定条件,或者因经营规模很小,不能取得或不愿办理许可证,只能无证经营。
三是因违规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被撤销或被取消经营资格,成为无证户后继续经营卷烟业务。
四是季节性出现的临时无证户,主要是春节前后几个月内一些从外地务工回来的人员,短期在家从事经营行为,节后又关店出去务工。
二、无证户存在的危害
1、市场监管难。无证户因为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就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卷烟。在这种情况下,无证户就为不法经营者出售“假、私、乱”卷烟提供了“温床”,他们往往成为一些非法大户的拉拢对象,成为他们的下线,帮助大户进行非法销售。无证经营户的存在和管理上的难度影响了市场的监管,这不仅严重地扰乱了我们公正、公平、健康的卷烟经营环境,损害了持证零售户的合法利益,还严重损坏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给我们专卖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无证经营取缔难。由于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职责和执法权限的限制,烟草专卖执法面临诸多窘境。其中包括“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卷烟无证经营行为无直接依法取缔权”。但纵使有依法取缔权,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取缔专卖执法上也存在两难,县级局烟草专卖部门只能联合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和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力度也不是很大,使得无证经营行为屡禁不绝。
三、加强监管的建议
要不断减少无证经营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摸底排查。以辖区各片区为单位,对无证经营卷烟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摸底核查登记。掌握无证经营的确切数量,收集其相关资料、并做好痕迹化记录,建立无证经营户台账和电子档案,实施跟踪监督,全面规范卷烟经营行为。
二是监管到位。在取得无证户的资料后,加强对无证户的监管,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掌握其进货渠道、卷烟去向等信息,了解其有无假、非、私烟情况,将其严格记录在案,发现违法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
三是加强宣传。专卖人员在市场走访中要加大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要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四是联合执法。会同各有关执法部门实行分门别类治理与监管是治理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的有效方法。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无证经营卷烟户,要及时依法为其办理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无证经营卷烟户,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主动退出零售卷烟业务;对个别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卷烟户,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对发现有销售渠道外卷烟、假冒卷烟的无证经营卷烟户,要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合追上线查下线,集中力量端窝点、破网络。
五是引导经营。稽查员上门告知无证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对不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无证户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户,及时告知其准备好办证的相关材料,帮助其尽快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是密切关注。要在控制无证经营卷烟户进货渠道上下功夫。堵住源头、掐断货源供应是治理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的有效途径。要深挖情报信息,查清无证经营卷烟进货渠道和规律,努力在源头上做文章,及时切断其进货渠道和非法供货源头。同时,对查明的供货对象予以从严处罚,真正使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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