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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节前无证户公开摆卖“三烟”的反思

2014年01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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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引:每逢春节来临,笔者所在的L县的卷烟经营无证户就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甚至还有人利用监管漏洞公开摆卖非法“三烟”,此种现象的存在是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原因造成的,只有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种现象的发生。

  无证户指的是没有依法申领或及时依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或长期从事卷烟零售经营的商户,非法“三烟”则是指假烟、走私烟和非法渠道经营的卷烟。

  作为法律明令禁止的无证户公开摆卖非法“三烟”,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个体违法违规行为,更折射出相关部门管理与服务的短板,不得不令人三思。

  一思,为什么会有无证户的存在。

  纵观无证户的类型可将其分为新增户型、反弹户型、钉子户型、新转户型、未被发现型。如此多类型的无证户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利益层面。随着国家局对于行业内部的日渐规范,卷烟零售户进货渠道得到有效规范,特别是“明码标价”等措施后,卷烟零售利润日渐提高,卷烟零售有利可图,加上有上线的存在能够确保货源的来源,于是各类人员纷纷便采取各种手段经营卷烟,一来招徕客源,二来获取额外收入,三来总体盈利。

  (二)制度层面。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当地烟草主管部门制定的合理化布局规定,再者,专卖法律并未赋予专卖执法人员相应的单独查处权力,造成无证户新增和反弹。

  (三)社会层面。一是卷烟零售对于社会人来说进入“门槛”较低,很多下岗职工、留守老人、无业年轻人、残疾人士均可较为容易进入行业参与卷烟销售。二是部分人员谋生手段有限,把经营卷烟零售作为其另一种谋生手段,大量涌入参与经营,而卷烟零售恰恰起到了可以带动其他商品进行销售的目的,因此,无证经营行为大量且频繁存在,且治理难度很大。

  二思,公开摆卖“三烟”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从深层来讲,无证户公开摆卖“三烟”既有自身对烟草专卖法律的无知和逐利思想的驱使等主观原因,也有烟草相关部门管理和服务缺位等客观原因,探究其长期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零售户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烟草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和烟草经营利润的驱使,零售户在缺乏卷烟真伪辨别能力的情况下,宁愿冒着违法和遭受经营损失的风险从上线那里购买卷烟。二是专卖管理人员认识不到位,部分市管员对工作职能的理解有偏差,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把市场监管的重心放在对持证零售户的监管上,对无证户则是能管则管,放任自流,缺乏应有的力度,没有防微杜渐,致使无证户取缔工作只停留在专项行动上,收不到明显的效果。

  2、法律宣传不到位。

  目前的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存在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在宣传对象上的两极化。重城镇、偏农村;重有证户,偏无证户和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无证户对烟草专卖和行政许可知识知晓率相对县城居民差距较大。二是宣传方式上的形式化。只限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而宣传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还没有形成,还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送法下乡和规家喻户晓。 

  3、执法依据不到位。

  无证经营行为的执法主体是工商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工商部门管理的门类多、市场大、战线长,又由于有烟草专卖行政部门的存在,工商部门也有一定的依赖性,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管理无力顾及。而烟草专卖行政部因缺乏单独查处无证户的法律依据,不能单独行使对无证经营卷烟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这类无证户通常以教育为主,但因面广量大,加上监管机制和监管责任不是十分到位,导致无证经营不断出现反弹现象。  

  4、专销互动不到位。

  虽然从2012年起L县建立了专销互动机制,把客户经理和专卖户管员捆绑在一起,要求信息共享、同步考核,共同奖惩。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销售任务压力大,客户经理为完成销售任务和基础工作的考核,对于在日常拜访过程中发现的销量较少的无证户和为无证户提供卷烟货源的持证大户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反馈给专卖部门,导致专销结合不够紧密,致使市场销售出现漏洞,为无证经营提供了条件。

  三思,面对此种现象烟草部门该怎么办

  无证户的存在是一个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因体裁衣,分地区、分类别、分实情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建立不同的管理模式。这是无证户管理的基础,也是无证户管理的出发点。

  (一)实施多元宣传,促使依法经营。无证经营行为实质是公民法律意识淡漠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加强烟草专卖法规的宣传对卷烟市场监管尤为重要。首先要树立长期宣传的思想。专卖部门应当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法规宣传员的功能,把法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其次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宣传方法。除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外,要充分利用订货平台、《金叶风》、政府网站等载体进行宣传;再次,通过“三员”(客户经理、送货员、稽查员)沟通以及持证户等向社会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公告证件办理程序、条件,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提高无证户办证意识;最后,要充分发挥乡镇以及农村文化广场的作用,申请开辟专栏,进行全方位宣传,以丰富、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危害和非法性,争得社会各方理解,让无证经营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创新专卖管理,优化办证服务。首先,对所有卷烟经营零售户进行调查摸底,以调查摸底的情况为依据,建立无证户经营档案,掌握无证户的真实情况,了解无证户的周边环境、存在时间、经营规模,做到“胸中有丘壑”。其次,要在政策范围内重新合理规划零售点。对于新开道路、社区、新农村建设要预留指标,不能以单纯的商户率进行限制。其次,对能积极接受教育,诚信规范经营,不便于责令停止经营卷烟的无证户督促其主动申请办理许可证,将其纳入持证户网络;对于屡教不改,影响较恶劣的无证户则应加强同工商、公安部门的联系,对其无证经营经常进行查处,让其受到严惩,形成震慑力。再次,对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经济困难特别是弱势群体无证经营户,应酌情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为其办证,并实行政策及货源的倾斜,使其能持证经营,彰显烟草的社会责任。 

  (三)加强专销结合,完善互动机制。

  专销互动机制的建立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市管员和客户经理双方齐努力。一是要首先应该定期召开专销联席例会,就专卖管理、营销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互动交流研讨,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要加强信息沟通。专卖人员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特别在对大户的打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客户经理,以便在货源上加以控制,使无证户得不到货源;客户经理在日常拜访工作中,对经营户的违规行为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专卖部门,以便专卖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专卖检查的准确性和工作效力。三是完善专销捆绑考核。立足现有专卖考核管理办法中的“三三四”制的月度考核方式,把卷烟销量、市场净化率和市场占有率作为年度专销结合工作业绩的主要考核依据对专销人员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年度绩效工资挂钩,对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形成工作有压力也有激励的考核机制。

  治理无证经营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耐性、悟性和人性。只有多举并措,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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